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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比较形象的比喻来说,一个城市就好比一个人的躯体,它有着不同的部分,这些不同的部分又有着不同的分工,互相配合,共同运转,由此延续下去。与人体相同的是,城市发展也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也会经历诞生、生长、发展、成熟、没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人口向都市集中的趋势早已明确无疑地显现出来,在这一进程中,都市公共设施严重不足,人民生活品质难以保证,一些老城区逐渐没落甚至成为城市发展的毒瘤,对社会治安和区域和谐带来了很多隐患。如何让这些老城区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成为政府与许多有识之士思考探索的问题,而都市更新制度正在于促使都市成长与发展能由此再生,使都市机能得以起死回生,再创都市再成长与发展的能力。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情况与解决途径进行考察必然会给我们带来极大的裨益,其中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又是最具有启发意义和参考价值的。不仅因为它和大陆同属中国,更是因为两岸在文化思想和人员组成上一脉共生。
因此本文即致力于对台湾地区特别是其中具有标志性的台北市的都市更新制度进行考察研究,在纵向上将整个台北市都市更新历程划分为三个大的时期——政府主动办理都市更新时期、奖励民间投资办理时期以及公私合作办理时期,在横向上从理论依据、发展演变、制度建构等角度来细细品味梳理,然后从法令制度、推动策略和执行机制三个方面比较衡量,寻求得失,并力图在这一过程中找到一些普适性的结论,以期对我国大陆地区的旧城改造等工作带来一些有积极意义的启示,使其更符合都市发展及人民的需求,达到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机能及创造优质都市环境品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