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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信访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以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在现阶段中国社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大门对行政相对人敞开的情况下,很多群众依然采取信访这种救济方式,因此可见信访制度的存在具有深刻的历史、社会、文化等体制根源,在调解社会关系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同时,由于体制机制上的不完善和其他客观因素,信访制度目前仍存在诸多缺陷,当前各界反映较为激烈、矛盾比较集中的是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信访工作考核问题。2005年起,为强调地方政府在解决信访问题工作上的责任,国家开始建立压力型信访工作体制,此后虽经过多次改革调整,但当前各级地方政府仍然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压力型考核机制。这种考核机制一定程度导致基层信访维稳产生“异化”,客观上降低了政府工作效率,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地方和谐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各级地方政府的信访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和改进。优化地方政府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在于改进指标体系的整体构成和对各个核心指标进行完善。本文试图以现有的行政法相关研究成果为基础,综合采用样本分析、文献分析、比较分析与逻辑分析等方法,力图从多个视角对地方政府信访考核体系进行研究。研究以优化考核体系的背景和必要性切入,对当前各级地方政府信访考核的由来、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同时以“使信访回归原本功能”为目的提出优化指标考核体系的具体对策。除绪言外,本文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地方政府信访考核的由来进行阐述;第二部分是通过对当前各地方政府信访考核的基本情况,得出当前地方政府信访考核指标体系现状;第三部分是探析当前信访考核指标设置存在的问题及现实负面影响;第四部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摆明要科学设置信访考核体系应遵循的原则;第六部分就如何完善信访考核体系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