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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作为中国较早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沿海发达城市,体育事业发展水平较高,不但政府体育部门工作成绩显著,民间、社会体育力量也蓬勃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全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既管理又办理”、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以及越俎代庖的工作方式,使得上海市体育社团发育很不健全,社团多是按照政府发展体育的需要“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缺乏至下而上具有强大原动力的民间自我调节、自我发展机制。本研究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出发,分析上海市体育社团与政府间关系的现实状况,讨论影响上海市体育社团与政府体育管理部门之间关系的主要因素,为上海市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共同发展体育事业的格局提供政策性建议。本研究主要采用方法: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主要结论:上海市体育社团75%以上由政府自上而下建立起来,官办色彩浓厚;社团种类较齐全,类型发展不平衡,奥运、全运项目、武术类社团发展最好,非奥项目、人群类社团发展一般,体育产业类社团发展较差;社团任职人员兼职比例较高,社团负责人向政府部门挂靠,与政府部门存在组织交叉;多数社团靠政府提供或合署办公的方式获得办公场所,经费来源单一,对财政拨款有依赖性;社团市场开发和新闻宣传能力较差,组织机构模式化、行政化;社团举办活动、比赛的次数较多,但缺乏有质量、有影响,市场潜力大的精品赛事;社团在战略决策和活动计划制定上常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导向或影响;社团渴望与政府体育部门形成合作关系,政府体育部门对社团实力有所怀疑;社会组织力量薄弱,传统集权思想束缚,政府自身利益受损,举国体制的惯性束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是影响现阶段体育社团与政府平等合作的主要原因。“官民二重性”是上海市体育社团的主要特点,特定时期存在“官民二重性”是必然的、合理的,原因:传统文化观念与“公民社会”思想的碰撞;新旧两种体育管理体制的交割存在;“官民二重性”在特定时期有自身优势存在。体育社团与政府之间存在张力与合作的二元性。张力关系集中表现在政府的矛盾心理上:正方面,政府需要体育社团参与体育管理;负方面,政府不信任体育社团实力,担心权力下放导致政府部门利益受损,也担心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产生较大震动。良性互动与合作共赢是未来体育社团与政府间关系的目标模式,其意义在于:(1)完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方针;(2)满足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3)减轻政府体育部门负担;(4)在培育中发展体育社团;(5)形成监督机制,有效遏制腐败。建立体育社团与政府良性互动关系的政策措施:(1)加快转变政府体育管理职能,构建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体育的范式;(2)体育社团自身合理定位,寻求实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