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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各种矛盾也日益凸显。当相关主体对涉及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或执行的各类案件,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甚至对已生效的裁判不服要求改判或重审时,常常会采用信访的方式,因此将专指人民法院处理的诉讼类信访案件定义为涉诉信访。当前我国涉诉信访现象愈演愈烈、矛盾突出甚至给司法公信力造成不利影响,如何在法治的轨道上来规范并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本文主体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涉诉信访的概述。首先通过论述信访的概念进一步引出涉诉信访的概念,即涉诉信访为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信访类案件,同时总结了涉诉信访具有程序性、复杂性和唯一性的特征;接着对涉诉信访与涉法信访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最后阐述了涉诉信访所具有的功能:即民意传达和利益表达功能、公民的政治参与和监督功能、权利救济功能。第二部分为我国涉诉信访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涉诉信访也逐渐出现新情况,主要有主体广泛,弱势群体所占比例较大;手段更加偏激和暴力;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突出,并从不同角度总结了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最后总结了涉诉信访存在的问题造成对司法独立、司法权威和加重法院负担的不利影响。第三部分阐述了法治视野下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路径。首先分别总结了《宪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条文中总结关于信访与涉诉信访的相关规定,从中可以看出人民法院致力于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长效机制,也为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保障。目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提出了在法治视野下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具体措施:第一是以诉访分离为前提,实现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第二是加强法院建设,提高司法权威;第三是推行普法教育,树立法治意识;第四为完善社会救助,实现社会和谐;最后要建立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从源头减少涉诉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