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由于我国税收收入超常增长,有关税收负担的轻重和增减问题又引发了社会公众、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和讨论,观点和结论也不尽相同。税收负担是纳税人因履行纳税义务而承受的一种经济负担,是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纳税人之间利益再分配关系的体现,税收负担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核心,是直接涉及国计民生的最尖锐、最敏感的问题之一。中国企业目前的税收负担到底是轻是重,不能仅仅从宏观层面上进行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分析,这样无法正确的判断企业微观税负的高低。微观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实纳税额占其可支配产品的比重。且由于流转税存在税负转嫁问题,因此衡量微观税负比衡量宏观税负复杂。简单地把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全部税收除以其毛收入总额,有时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其税收负担水平。要想客观判断企业税收负担状况,必须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实践,从企业的财务状况、纳税情况等微观层面进行微观税收分析,才能得出客观可信的结论。本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并在实证分析方面有所侧重。本文首先对税收负担的理论和研究现状做了概述,其次对税收负担的分类和计算方法做了详细描述,然后以济南市12家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的2005年~2007年税款缴纳情况为例进行分析。分别从不同税种、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性质企业的税收负担等多个角度,运用微观税收负担计算分析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从微观看,目前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要大于名义税收负担,企业税外负担沉重,不同所有制结构、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之间税收负担水平差别较大。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不规范收费以及企业在法定税负之外的与税收直接相关的负担,即隐性税收负担造成的。究其原因既有我国目前税收征管体系不健全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依法纳税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的造成的。这其中既有我国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的原因,也有企业税法遵从度不同的原因。从微观经济上讲,税收超常规增长直接损害企业的发展。税收超经济增长的实质,就是在一定时期内,税收任务超过经济税源的支持能力。由于个人收入具有较强的刚性,税收的超经济增长主要靠侵占企业的应留份额来实现。当出现税源短缺时,为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就要向企业加收、虚收、预收,使企业的负担超过其承受能力。最后为要改变这一现状,使企业的税收负担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使企业实际的税收负担与我国税法立法的本意趋同,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对策,需要执法机关和企业共同努力。立法机构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使税法的设计更合理、更完善,“减费、正费”势在必行。税收执法机关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机制的运行效率,提高征管质量,加强税源管理等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也是不可或缺的。纳税人应树立恰当纳税的观念,对于应缴税款做到应缴尽缴。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同时,应充分享受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以降低税负,企业应在纳税风险最小的前提下实施相应税收筹划,从而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合理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