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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一种新型的腐败形式——“亚腐败”充斥在我国的公务员队伍中。国际上,“亚腐败”被看成是政府官员的一种违法行为;国内学者通常把“亚腐败”界定为介于一般作风问题和严重腐败之间的行为。本文认为,亚腐败是权力拥有者或执行者利用权力资源,从事一些为自己或亲属谋取私利的行为,同时这种行为没有明显的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它具有主体广泛性、隐蔽性、趋利性、腐蚀性和形式多样性等特征。其危害绝不亚于腐败,亚腐败严重损害了公务员的人民公仆形象,使政府的公信力大大降低,败坏社会风气,使得亚腐文化充斥在整个社会之中。本文一方面试图从寻租理论、委托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亚腐败产生的理论原因,另一方面,分析“亚腐败”问题的产生的社会原因。在比较研究基础上,本文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几点防治对策,通过多种方式手段,多管齐下,全方位多层次防治“亚腐败”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