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权激励自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在美国出现后,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曾经风靡于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日趋成熟;我国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因国企改革而引入,到如今已相对成熟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因正式发展时间较短、制度有差异、规章不完善等因素导致股权激励在我国实施现实中存在不少问题,如股权激励在我国现有环境下,能否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激励时间长短与激励效用之间的是否存在关联都引起了广泛争议。本文拟从时间资源投入角度出发,用博弈的思想对股东与高管的激励效用做出分析,定性分析双方效用模型与相关时间维度上的边际效用,并对激励效用与激励时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首先根据文献研究构建股权激励政策本身会带来的正、负效用函数,股东激励期内对自身时间的分配所带来的效用函数,用博弈的思想分析股东收益的最优时间资源分配。研究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股东只要认为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身带来的收益大于其带来的损失,就会实施股权激励;实施股权激励后,股东对于监督与自身努力时间分配存在使自身收益最优的临界点,且发现股东的决策很多都只受到股东对客观因素的了解情况的影响;高管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由于掌握更多企业信息以及双方效用函数,故高管会根据期望收益最优的原则,构建自身的激励效用函数,并确定努力与自利的最佳时间分配比例。其次基于双方的效用函数,推导出完整股权激励效用模型、股东收益模型及高管收益模型,继而分别在时间维度分析边际效用。研究发现:股权激励政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策略不具有普遍性,其是否可以作为一种长期激励策略,与具体企业的所处环境有关。对大股东而言,延长激励时间,可能带来效益边际递增,也可能边际递减,更有可能与激励时间长短无关。再者,对于高管而言,并非一定会利用自己的权利影响促使股东缩短激励时间,也有可能会努力促使激励时间延长。这都与公司成长情况、股东对公司了解情况以及高管对公司掌控程度有关。最后通过前面研究分析,针对性的从企业制度与股权激励政策本身方面,为股权激励效用最大化提出合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