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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愈演愈烈,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范受到空前关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在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方面,银行业协会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与政府监管、银行内部控制以及社会监督互补不足,形成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火墙。遗憾的是,我国的特殊国情造成了我国银行业协会发育不良,很多职能不能实现,致使银行业协会在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方面发挥作用有限。鉴于此,笔者以银行业协会为视角,通过实证以及规范的研究方法,剖析银行业协会对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必要性,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目前我国银行业协会在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方面的缺陷,最后以相关理论为基础提供一些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范提供一些有益探索。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是银行业协会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必要性分析。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一种能够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风险,因此,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必须要对其进行防范。但是,在防范的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市场失灵的状态。而作为准经济管理主体的银行业协会在这方面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正好可以弥补这块空白。 第二部分主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介绍我国银行业协会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现状、以及在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其发生的成因。 第三部分主要以自治理论以及效率理论为基础对银行业协会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主要立足于我国银行业协会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时存在的问题,以上述二理论为指导,分别从银行业协会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地位、权力、义务以及责任出发提出完善我国银行业协会在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方面的建议。 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范不仅关系到金融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因此,从银行业协会角度研究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问题对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范有重要的理论以及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