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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4月在伦敦召开的“城市住宅问题研讨会”上通过的“住宅人权”宣言指出,拥有一个环境良好、适宜于人的住所是所有居民的基本人权。1996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第二次人类地区大会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更是承诺:“人人有适当的住宅”。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对长期以来的福利分房制度进行改革,改变住房实物化分配为住房货币化、商品化、社会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市场机制在住房市场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人们的住房质量和住房面积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市场机制虽然能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但是无法解决低收入家庭由于低支付能力而产生的住房问题。所以政府干预对低收入人群进行住房救助一直是各国的惯例。 我国的住房保障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其中,廉租房是针对住房最困难的最低收入人群的。1999年建设部颁布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廉租房政策正式颁布实施。本文就是以北京市廉租房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廉租房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对北京及其各地以后廉租房政策和发展提供了意见和建议。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住房问题尤为突出,并且北京在廉租房方面较早地进行了探索性的尝试,所以很有研究价值。本文的创新点是实证研究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北京市的廉租房制度和实施情况。 本文在结构上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部分。对住房保障及各方面的文献进行了回顾,提出了廉租房问题研究的重要性。 第二部分,各国住房保障的方式及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介绍了国际上典型住房保障的实施办法及我国的廉租房政策。通过对比经验来学习。 第三部分,主体分析部分。以北京市广渠门北里为例通过调查问卷和深入访谈来发现廉租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廉租房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是政策问题、住房管理问题、资金房源问题和配套措施问题四大方面。 第四部分,政策建议。针对以上四大问题,对廉租房现在的实施和以后的发展提出改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