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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体制都处于改革之中的转型国家。面对在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超越公共利益”的现象,论文在研究分析“公共利益理论”和“规制俘虏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多元社会利益博弈的实际状况,提出并论证了“利益平衡规制理论”,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规制为什么要以维护和促进社会多元利益和谐均衡为目标,以及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政府规制在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上如何做到合理选择。在“利益平衡规制理论”看来,政府规制是多元社会利益相互博弈的较量过程,为了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政府规制政策,各种社会利益主体都会试图将自身的利益诉求输入政策系统。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考虑,政府规制需要在多元社会利益诉求之间寻求平衡。在“利益平衡规制理论”看来,有效规制的关键在于:从内外部环境、法规建设、机构设置、规制的价值取向等多方面入手,建立多元利益有效表达的制度平台。
本文基于“利益平衡规制理论”,在对发达国家的政府规制改革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政府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中国政府规制改革的制度框架。发达国家的政府规制奠基于宪政秩序、法治国家、有限政府、产权保障、政企分开的制度框架之下。其规制改革的启示在于,以保障多元利益和谐共存为目的,努力促进多元利益的有效表达,通过采取“政府规制立法先行、设立独立规制机构、放松经济性规制、强化社会性规制、对政府规制实施成本收益分析、强化对规制者的监督和制约”等制度设计,促进多元利益的均衡。当代中国政府规制脱胎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现行政府规制体制存在制度基础不完善、经济性规制过度、社会性规制不足、规制方法单一、政府规制立法滞后、规制机构独立性有限、规制透明度不够、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不仅如此,由于处于特殊转型时期,在社会监督不力的制度架构下,我国政府规制过程中,行政部门主导政府规制,利用规制权力谋求部门利益。在部门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博弈过程中,部门利益往往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创租和寻租现象比较严重。在“利益平衡规制理论”看来,政府规制有必要从传统的“命令控制”模式,逐步走向维护和保障多元社会利益共存的“平衡规制”模式。这一研究视角,为改革中国政府规制的制度安排、完善政府规制体制奠定了逻辑新基础。政府规制不仅要制约厂商的寻租行为,同时也要限制规制部门的设租行为。立基于“利益平衡规制理论”,中国政府规制有必要加强规制法律建设,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改革,提高规制机构的独立性,创新政府规制方式,完善规制争端的裁决机制,放松经济性规制,强化社会性规制,强化对规制者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