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传统企业高资源消耗、低资源利用率的发展模式损害了社会的环境基础,现代企业要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就必须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因为实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有效激励“绿色企业”,约束“黑色企业”,避免企业不理性行为的发生,所以环境信息披露既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动机、目的和其产生的效应进行分析,对建立我国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提出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使大家更加重视环境信息的披露,了解当前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加快我国环境会计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步伐。 环境信息涉及环境风险、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绩效等。环境信息披露最早主要体现在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分析与问题讨论”部分,进入1990年以后,“绿色化”意识日益被官方和公众接受并强化,大公司纷纷在年度报告中增加环境信息,以至单独列示环境报告部分,并最终编制独立的年度环境报告。 环境信息披露与环境会计有密切联系,但与环境会计报告又存在一定的差异,环境信息披露以环境会计为重要基础,但环境信息披露又不是简单的环境会计报告,除了数量信息,它还包括企业环境方针、环境管理体制等记述性信息,信息使用者也不同,所以二者不完全相同。 本文概述了国内外对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所作的研究工作,美国、英国等国政府部门、联合国以及其他各专业团体、个人的大量研究成果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会计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在我国,专家学者等对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也作很多研究,这些工作对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有重要作用。 企业作为环境资源的使用者必须对其受托运用和管理的环境资源承担起良好的经营职责,并妥善地向信息使用者进行说明和报告,企业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都是企业环境信息使用者,他们对环境信息的需求促进了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本文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目的进行研究,认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因:一是环境资源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环境资源委托代理关系使环境资源的经营者必须承担起对受托运用和管理的环境资源良好经营、披露环境信息的责任;二是信息不对称的原因,环境信息的不对称性会导致环境资源的代理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进行信息披露使信息对称是防止出现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行为的最好方法,所以信息不对称是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另一重要驱动因素。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披露环境信息对于经营者和股东又有不同的目的:企业经营者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完成环境资源委托代理契约的约定,通过积极主动的环境信息披露形成良好的经理人信誉,提高其在经理人市场上的价值;二股东支持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目的是激励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建立良好的环保形象,降低环境资源代理成本,使企业在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中获得良好的市场回报,获得超额收益。 环境报告书是反映企业及其所属业务部门和生产单位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为了减轻和消除有害环境影响所进行的努力及其成果的书面报告。环境报告书历经绿色广告、一次性、描述、达到一定水准的年度报告和可持续性报告五个发展阶段,一般包括企业的环境方针、环境管理指导思想、为落实环境方针和计划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环境效益等主要内容;本文还例举了环境报告书实例,希望通过本章可以促使我国企业加快对国外环境信息披露的学习借鉴,使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起来。 本文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效应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环境信息披露可以使企业获得一定的非正常收益,然而因为环境信息并未像传统财务会计信息一样被政府要求披露并被绝大多数公众所理解等原因,该非正常收益是不显著的,但是这仍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股东愿意披露环境信息目的是为了获得超额收益。 我国的环境现状、企业发展要求和社会责任扩展等原因使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而我国面临着环保立法、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我国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应遵循政策性、社会性、借鉴与创新相结合及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理论实务研究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的建立我国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建立环境报告审计验证制度;根据公司能力、行业分布和市场影响等原因,上市公司应该成为我国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的主体,他们的信息披露建议采用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相结合的方法,利用独立报告形式实现,企业的环境方针及相关环保措施、环境管理体制和企业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业绩都是企业环境报告最重要的部分,应予以重点披露,并提请信息使用者给与关注;对于其他企业建议可采取自愿披露、补充报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环境信息披露是社会和时代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我们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循序渐进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信息披露模式,以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