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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民国时期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与实践为主题,从制度与实践着手,重点探讨1939年西康建省到抗日战争结束这一时期西康司法审判的实然状态,并对其战时司法的社会调节功能以及国民政府推行边疆司法的特色与价值进行评析。 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有双重意义,一则由于西康地处川边,是中国西南地区以藏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边疆民族地区,国外侵略势力对边疆地域的干扰以及藏族问题的复杂性,使得西康成为国内民族矛盾的焦点之一,为防止民族分裂实现民族统一,1939年的西康建省显得至关重要。西康建省后,其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势必成为统一政令和加强中央政府对其控制与管理的重要途径。再则,随着抗战规模的扩大以及国民政府的西迁,四川成为抗战建国的根据地,这又使得作为川滇屏障的西康被赋予了巩固大后方、增强抗战力量的历史使命和战略意义,因而其司法审判制度的近代化变革又具有稳定后方社会秩序的抗战建国功能。在南京国民政府战时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西康根据1935年前后南京国民政府颁行的各种实体法与程序法以及战时各项特别法令,结合其自身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对审判制度进行了因地制宜的改革,在司法组织体系、审判程序、审判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堪为抗战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边疆司法改革的典型样本,对当前边疆司法研究极具理论和实践价值。 除绪论外,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第一至三章为总论,主要描述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动因,各级法院的组织结构、人员、经费等司法组织体系,西康司法审判的程序规范及其运用。第二部分第四至五章为分论,从审判实践的角度真实展现战时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成果,从民事和刑事两方面寻找案例,分析其制度改革的实然状态与成效。第三部分第六章为经验总结与理论提升,对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特点与价值进行客观评价。 绪论部分交代了本文的选题价值,即“民国时期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与实践研究”含括了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边疆司法和抗战大后方司法研究双重价值;为了厘清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对西康建省的历程进行了梳理;最后对相关研究现状进行总结,并介绍了本文基本研究思路,主要运用法律史和社会史的方法,利用诉讼档案,关注司法实践,注意其与社会、政治、军事、经济等因素的关联。 第一章描述西康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秩序等对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诉求以及各县原有司法审判的无序状态;分析了司法设施建设中包括经费、人才的困境与问题,以及改革中所遭遇的观念与制度困惑;阐述了抗战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司法组织和审判程序的变革大趋势,用以分析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动因。 第二章分析了各级法院的组织、人员、经费、审级制度等情况。西康司法组织体系建设的四大举措,一是在建立西康高等法院以后普设地方法院和县司法处,完善其审判机构设置;二是大量补充专职司法人员,改善其待遇;三是对司法经费进行统一管理,由国库统一划拨,各法院适当留用法收;四是根据国家程序法完善审级制度。 第三章从宏观上把握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与实践的主要原则,梳理了司法审判制度改革所依托的相关程序规范,除了对一二三审程序的具体规定与实践进行逐一分析外,还着重对巡回审判程序和特种刑事案件的覆判程序两种特殊诉讼程序进行了分析,突出了其战时司法特征。此外,对西康司法审判注重法定程序与习惯规则的调适这一重要原则进行了论证,突出其边疆司法特征。 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从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以四川省档案馆、雅安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作为第一手材料,分析西康在战时的民刑事纠纷解决情况。由于西康司法档案案卷浩繁,本文的写作无意也无法提供对当时民刑司法审判实践完整、全面的论述和评析,惟有选择在战时影响较大,与战争和西康地域特色有最大关联性的案例进行分析。民事审判又分为普通民事审判和特殊民事审判,普通民事审判实践着重选取了债权、亲属等方面的相关案例;特殊民事审判主要以外国教会与康定平民之间争夺田产案为例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少数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概述。刑事审判亦从普通刑事审判和特种刑事审判两个角度着眼进行分析,普通刑事审判主要围绕与抗战利益相关的保护兵役案件,经济安全案件以及社会安全案件进行分析,特种刑事案件审判列举了有关汉奸、贪污、盗匪、烟毒等案件的审判实践,尤其重点分析了烟毒案件。因为西康地处边远,尤其宁属地区是种烟贩烟的源头,是国民政府禁政推行的重点区域,因而这一地区的烟毒案件是重点打击对象,这也最能体现出国民政府为实现中央与边疆政令、法令一体化的决心。此外,在刑事审判实践一章中还选择了涉及少数民族的复杂案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论证基层司法官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刑事案件时,如何将民族习俗融于司法裁判中,使国家法和习惯法有机结合。 第六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与理论提升,对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成效进行评价,提炼出其中的经验与不足之处。 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利用大量的原始司法档案、司法文件、政府公报等一手材料对抗战时期西康的司法机构设置、人员构成、经费状况、审判程序等进行了细致描述,复原当时司法组织体系的原貌;二是通过对与战争和民族问题相关案件的梳理分析,呈现西康司法审判制度改革与实践的实然状态,分析战争对司法的影响因素,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司法改革的特殊性。 本文的不足之处:还需要补充大量的资料,尤其是以西康少数民族为诉讼主体的相关案件,由于地方档案馆保密制度等原因,对这部分司法档案基本处于未开放状态,使得此类案件在文中相对较少,成为本文最大的遗憾,也是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