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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3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城镇税费改革,条件成熟时,在一定范围内对房地产实施统一规范的物业税。”从2006年开始,对北京、深圳、重庆等6个省市进行物业税试点,且在第二年又新增了4个试点省市。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中,再次提出了:“对物业税的开征进行深入探讨,深化房地产税费体制的改革”。2014年3月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提到了:“积极推动房产税立法工作”。自中国加入WTO后,经济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房价暴涨。一方面,有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从而导致金融市场不良贷款增多;另一方面,也许会加大贫富差距从而引发社会危机。抑制房价上涨可以通过财税政策,引进物业税,对房地产税收体制进行改善,可以有效地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度投机,同时减少税收负担,缩小贫富差距。本文选取了2003——2012年以来全国15个省市为研究样本,采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运用计量软件对文章关键部分“开征物业税对房价的预测性研究”进行分析,并比较物业税开征对东、中、西部影响的差异,考察了物业税对房价的重要影响。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首先简要地描述了我国物业税开征的现实背景,阐明选题的意义;然后对国外物业税研究和国内物业税研究两个方面做了相应的文献综述,明确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最后提出了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章为物业税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物业税受益论与物业税新论的基本观点,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本文将以此为基础,从理论的视角研究物业税开征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第三章为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机理分析,首先,分析了房价的构成、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种;其次,运用拉弗曲线、供求模型详细分析物业税对房价的影响;最后,说明了物业税开征对税制结构、地方财政及租房者等的影响。第四章为实证分析,以2003—-2012年以来选取全国15个省市为样本,通过计量分析,测算物业税开征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并比较物业税开征对东、中、西部影响的差异。第五章为政策建议及展望,这也是文章的重要部分之一。分析总结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为现阶段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相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与建议,同时还规划了未来的研究方向。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首先我们选取15个省市作为样本,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被解释变量,拟征物业税、住宅平均造价成本和地方人均财政支出为解释变量。关于物业税与房价的关系,各省市区域存在明显的个体及结构差异,运用计量软件,本文最终得出了物业税—房价的固定效应变系数模型。一些省市开征物业税可以对房价起到抑制作用,而对另一些省市则没有很大的作用。回归结果表明,发达地区拟征物业税的弹性系数最大,其次是中部地区,最后是西部地区。然后我们选取3个地区作为子样本,分别是东部五省市、中部五省市和西部五省市,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被解释变量,拟征物业税、住宅平均造价成本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解释变量。运用F检验与Hausman检验,东、中、西部最终建立了物业税—房价的固定效应不变系数模型。观察东、中、西部回归结果,东部地区模型的测算系数要大于中部地区模型的测算系数,而中部地区模型的测算系数又大于西部地区模型的测算系数,即物业税开征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程度最大的是东部五省市,然后是中部五省市,最后是西部五省市。可以解释的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均可支配收入越多,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程度也是最大的,房地产价格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从而抬高了房价,物业税对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的作用程度是不同的,通过模型分析结果,可以得出影响程度东部>中部>西部。物业税的开征是否能够拉低房价,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15个省市拟征物业税对房价影响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为了达到各地区开征物业税的理想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居民的纳税意识,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让大家真正理解到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另一方面创造物业税开征的大环境,对我国房地产税费进行调整,优化财产税体系,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本文独立研究了物业税对房价的影响,对现有文献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但是,由于本文样本较少、论文研究时间较短和本人研究水平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研究出的结论难免有所不足。另外,本文也没有将物业税与现有的房价调控政策作详细对比,也没有考虑开征物业税对房价以外因素造成的冲击及影响。希望本人在未来的研究道路上可以弥补上述缺陷,从而得出更加准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