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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云南省宁村近二十年的扶贫史为研究对象,讨论了宁村从一个普通的高寒山区贫困村庄转变为一个受到众多地方政府官员关注的贫困典型村庄的历史过程。本文指出,宁村在偶然性得到国家领导人朱镕基的视察之后,众多地方政府官员来到宁村开展扶贫工作,将宁村树立为一个乡村贫困典型,形成了一种由政府主导的特殊类型的扶贫模式,本文将其称之为聚光灯下的扶贫模式。本文集中讨论了三个问题:一是,聚光灯下的扶贫模式形成原因;二是,聚光灯下的扶贫模式所取得的实际扶贫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三是,四个民族的村民在回应地方政府实施的多种类型扶贫项目时的行为选择。聚光灯下的扶贫模式给宁村带来了大量的扶贫资源,但是位于高寒山区的宁村缺乏支撑村庄实现经济发展的自然资源条件,地方政府官员无法通过推动村庄经济发展来改善村庄的贫困面貌和村民的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官员具体采用的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分散式房屋改造和集中式房屋改造,无不是将公共资源用于再分配,却均无法达到快速改变村庄贫困面貌和改善村民生活状况的目的。四个民族的村民在对这几种类型的扶贫项目做出回应时的行为选择,既体现出了理性计算原则,也体现出了基于生存伦理的道义原则。在根本上主导着宁村村民面对国家扶贫政策时做出的行为选择是乡村社会中既有的生存伦理原则。本文从生存伦理的视角论证了宁村村民对扶贫资源分配应该做到公平公正的诉求具有的合理性。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是:聚光灯下的扶贫模式具有的优势是能够给贫困村庄带来大量的扶贫资源,局限是聚光灯下的扶贫模式资源传递过程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和不可持续性,聚光灯下的扶贫模式也是不可持续的。最后,本文结合宁村近二十年的扶贫史所取得的实际扶贫成效和村民对多种类型的扶贫项目做出的回应背后所体现出来的生存伦理原则两个方面的研究内容,建议国家以后在多民族聚居的缺乏发展资源的高寒山区开展扶贫工作时,应将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扶贫政策调整为以保障穷人家庭生存权为中心的社会保障政策,具体的政策实施方式应采用精准的扶贫模式识别贫困人口,国家政策应该惠及农村中的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