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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对婚姻暴力的研究往往是从受虐妇女的经验出发去探讨暴力的成因,而最直接的当事人——施暴者却成了“失声”的群体,他们的施暴经验并没有受到家暴研究者的重视。本文通过对10位农村殴妻男性的深度访谈,从他们殴妻的心路历程——“我可以打老婆”、“我可能会打老婆”、“我决定打老婆”出发,对他们殴妻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分析得出:农村男性所处的文化环境和自身所拥有的地位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以殴妻的合理前提,当夫妻冲突的原因动摇了他们作为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男人的信念时,他们就很容易被激怒,而且很有可能会使用暴力,但真正促使他们对妻子施加暴力的还有他们自身的性格因素,即他们只会通过暴力发泄情绪,而且他们把全部的过错都归集到妻子身上,自我反思能力严重不足,这也是促使他们使用暴力的直接的个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