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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在全国人大闭幕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获表决通过。通过法律积极引导与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将宝贵的捐赠资源充分利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对于精准扶贫、创建小康社会等政策目标的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企业作为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在占用大量公共资源的同时也承担着稳定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以及协助政府抵御自然灾害等重要社会责任。立法上通过对慈善捐助行为给予税收优惠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公益捐赠事业,有助于企业财富资源的合理再分配。近些年来,来自中国企业界的慈善捐赠不论金额还是影响力在社会捐赠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慈善捐赠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之一,剖去应有的扶贫救灾、奉献爱心的天然属性,其捐赠行为背后的政治动机与经济后果研究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现有文献研究企业慈善行为的动机主要包含以下四点:利他动机、战略动机、政治和制度力量动机、管理层自利动机。与此同时,大量研究以资源闲置理论或高阶梯队理论为基础,分析和检验了影响企业慈善捐赠行为背后的因素,包括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治理结构、高管特质和行业特征等。虽然已有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是这些动机的研究路径大多较为单一,主要是从企业微观层面的影响出发,缺少宏观层面的作用机制分析。因此,本文拟从新的角度地区腐败来探讨企业慈善捐赠行为及其动机。首先,在官员腐败程度较高的地区,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通常更为严重,企业可能被政府“摊派捐赠”,为了规避来自政策的不确定性风险,企业慈善捐赠乃不得已而为之。其次,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与资源分配制度,政府官员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有着行政审批权,对资源依赖型企业的经营活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企业更有动机在官员贪腐时去迎合构建政治关系,而慈善捐赠是企业保护产权、建立政治关系,获取稀缺资源的重要渠道。最后,腐败多发生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地方政府缺少足够的资源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企业可能为了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支持当地区域发展,而主动承担部分社会责任,同时还能通过捐赠引起外界关注,提高产品声誉。本文选择2008年至2017年全部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全面探讨地区腐败与慈善捐赠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发现:第一,地区腐败越严重,企业更倾向进行慈善捐赠。在腐败地区,贪腐官员对企业行政干预通常更为严重,企业为规避外部风险,会通过慈善捐赠积极构建政商关系。第二,考虑企业的产权性质后,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地区腐败越严重的地方,民营企业更倾向慈善捐赠。这是因为,国有企业特殊的所有制身份,使得其拥有与生俱来的政治关系优势,而且其自身拥有国家赋予的资源特权,因此不必像民企一样刻意去通过慈善捐赠这样的方式构建政治关系以取得经营发展所需资源,国有企业可以更好的缓解宏观政治环境的不利影响。第三,考虑企业产品类型后,产品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行业,地区腐败与慈善捐赠的关系更显著,即企业也更倾向于通过慈善捐赠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并且在进一步分析中发现,具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地区腐败与慈善捐赠正向关系更显著;其次进行反腐败治理下政治动机检验,相比于十八大“八项规定”出台后,“八项规定”出台前的地区腐败与慈善捐赠之间关系更显著;最后在经济后果检验中发现,在高腐败地区,慈善捐赠有助于降低企业真实税率。本文还做了如下稳健性的检验:第一,同时将慈善捐赠规模由捐赠额比总资产,以及捐赠额比营业收入的两种方式来衡量。第二,将地区腐败环境变量滞后三期,企业慈善捐赠倾向依然显著,也说明了地区腐败环境对企业微观财务行为具有长远的影响。稳健性检验的结果也支持前文的结论。根据实证检验的结果,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干预;第二,在政策和市场层面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竞争;第三,完善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引导企业积极健康参与慈善事业,减少政治性捐赠。本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研究贡献和创新:第一,目前有关慈善捐赠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行为动机和背后的影响因素两方面,而影响因素又大多从治理结构或高管个人特质出发,较少将宏观政治环境因素与企业微观的慈善捐赠行为联系起来。第二,迄今为止,关于腐败经济后果的研究,主要从腐败影响公共管理效率入手,探究其与宏观经济增长间的关系,但缺乏地区腐败对企业微观财务决策行为影响的研究。第三,丰富了慈善捐赠动机影响路径,为增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引导企业进行真正的无偿慈善,提供政策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