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开发区的创建和扩散,伴随了整个国家最近40年的历史发展进程。开发区可谓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历程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也是改革开放历史的重要见证者,与之相伴相生。开发区自最初建构开始,从沿海城市向内陆城市,由点到面,逐渐扩散至全国范围。在开发区扩散过程中,它们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已然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主要载体,也使得地方政府普遍把开发区作为驱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众所周知,现代民族国家实行的是以行政区为基础的政府权力体系,并依此为基础建构了国家的治理空间。因此,现代国家应该以行政区体制为基础,形成行政区治理体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是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中国的地方政府却普遍采用了一种政府体系之外的开发区制度,作为驱动经济发展的主流制度形式。本文很大程度上是以此矛盾现象为立论基点展开的。为了解释这一矛盾现象,本文以我国开发区制度扩散机制为研究对象,主要以开发区制度如何在全国范围扩散的这一问题意识展开。开发区组织与制度环境之间的内在关联性,这是本文展开的逻辑前提。本文运用组织制度理论视角分析工具,形成本文解释我国开发区制度建构和扩散机制的分析框架,并以该逻辑框架展开本文主体部分的研究,从制度建构、组织层面和组织场域层面,探究开发区制度的扩散机制。制度建构是制度扩散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开发区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推动建构的。开发区是作为制度建构者的中央政府,在传统权力制度体系之外,建构出来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面对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环境的压力下,为了寻求对制度束缚的突破,就需要在制度体系之外建构新的组织形式,以期达到改革原有制度体系,进而推动国家发展经济的目的。在我国的制度背景之下,只有中央政府拥有充足的资源和动员能力,能够完成建构新的组织形式的任务。作为制度建构者的中央政府通过有效制度资源的供给和多种策略,完成了开发区的制度建构,并推动其进一步制度化。制度建构之后,就形成了制度存在和运行基础的组织场域。中央政府利用其掌握的资源和动员能力,推动了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入区企业等行动者在内的开发区组织场域的形成。在开发区的组织场域内,中央政府始终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关键行动者。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也是其成为组织场域内制度建构者的前提。组织场域也为开发区制度建构及其扩散提供了基本制度空间。在组织层面,伴随着组织的建构和组织场域形成的同时,在组织与制度环境的互动中,开发区为了获取制度生存所需要的资源,不得不屈从制度环境的压力,以期符合制度环境正当性的要求。制度环境的正当性机制要求组织必须与制度环境保持一致性,从而促使其组织趋于相似性,也使得所有开发区组织的结构和行为表现出了同构。这种同构主要存在于组织层面,也即组织同构。在组织场域层面,伴随着开发区的组织同构,开发区组织形式开始逐渐扩散。在开发区组织扩散过程中,制度环境通过强制性同构、模仿性同构和规范性同构等扩散机制,形成了制度性层面的开发区制度性同构。开发区的制度性同构推动开发区组织形式逐渐从沿海城市扩散至全国范围。通过开发区制度建构、组织层面和组织场域层面的扩散分析,本文认为,开发区组织形式的建构和扩散是组织与制度环境互动的结果。开发区组织不仅面临技术环境的压力,而且主要面临制度环境的压力。源自于开发区组织与制度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决定开发区组织形态,以及制度建构与扩散逻辑的关键。因此,开发区组织与制度环境的互动便是开发区制度建构与扩散的主要推动力。各级地方政府之所以普遍采用开发区制度形式发展地方经济,不仅仅是因为开发区制度能够有效地驱动地方经济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开发区制度形式符合了整个体制环境正当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