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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保险业进入了全面恢复和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保险系统本身及配套法制建设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一些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其中之一便是区域保险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长期存在的状况下,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推进经济落后地区的保险市场发展,减小各地区保险市场发展水平差异,这成为我国亟需解决的难题。法与金融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解决这一难题的思路。法与金融理论以La 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和Vishny (简称LLSV)的理论为起点,研究法律对金融市场发展产生的影响。该理论的一个核心研究成果就是法律的完善会对金融市场发展产生促进作用,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尽管从诞生至今,许多学者对该理论的各种研究提出了质疑,但是该理论目前仍然是金融理论中最前沿的研究方向,对于我们研究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因素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对法与金融理论的回顾与评述,发现该理论现有文献研究主要集中于证券市场与银行系统,尚无对保险市场的考察。因此,在对我国区域保险市场发展水平差异进行研究时,本文打破了以往保险学与保险法学分裂研究的桎梏,首次将法律环境差异作为对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来加以研究。通过对2003-2009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的统计分析,证明了法律环境差异对区域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的重要影响。这既是对法与金融理论的一个验证,也是对该理论在保险市场研究方面的一个补充。文章结构如下:第一章为导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是国内外文献综述,对法与金融理论文献进行了分类和评述;第三章为中国的保险法制建设与保险系统发展,介绍自改革开放30年以来保险市场与保险法制体系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并描述当前各省保险市场发展差异水平;第四章从法与金融理论的角度对各省保险市场发展差异状况进行了实证检验;最后一章得出结论及政策建议,为中国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