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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从实证研究的角度,以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价和名牌专业五年评价的实践为案例,对大学学科专业评价进行探讨。旨在探索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评价的理论与实践、完善学科专业评价制度、促进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为国内大学进行学科专业评价提供参考。本文基本内容:辩析学科专业评价的相关概念,探究学科专业评价的理论基础,进行中美学科专业评价比较,反思广东五年评价的实践,重构学科专业评价体系,预测学科专业评价的变革趋势,提供学科专业评价的政策选择。本文主要结论如下:一、学科、专业、学科专业、学科专业评价等构成了学科专业评价概念体系。通过对这些概念的理性审视,辨识学科专业的现实存在三种属性:外在规定性、内在逻辑性和职业导向性。二、评价的合理性只能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去寻找。价值哲学、心理学、复杂科学等是学科专业评价的主要理论基础。评价情境、情感、意志对评价过程与结果有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进行心理调控。技术理性、实践理性和解放理性的交互作用促使学科专业评价达到理想境界。三、不同的文化背景、政治制度和教育体制催生出不同的评价路径。西方国家,以美国为例,学科评价并不多见,因为学科是知识体系的分支,而传授知识是教师的自由,难以评价。但在院校鉴定、专业鉴定方面,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应该在中国由政府主导的评价制度与美国由社会中介机构主导的评价制度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四、广东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价和持续五年的名牌专业评价实践表明,学科与专业分开评价尽管促进作用比较明显,但是内容重复,工作重叠,致使学校疲于应付。本文试图建立理论与实践结合、学科与专业整合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以解决这一问题。五、评价模式是评价思想、评价理论与评价实践的结合点与中介。价值取向制约着评价,决定着评价的具体模式。论文提出了学科专业评价体系的四维结构:即以目标为中心的定位评价、以过程为中心的实施评价、以结果为中心的效果评价、以情景为中心的环境评价。六、学科专业评价的未来发展将在评价功能上由单一走向多样、在组织形式上由政府走向中介机构、在目标上由评价走向评价与鉴定结合、在评价关系上由对立走向协调合作、在评价重点上由重视结果走向重视过程。基于以上认识,提出建立新型学科专业评价观:自主性评价观。七、评价体系的完善关键在于制度,推动制度创新、建立评价新机制是实现自主性评价的制度保障。制度创新体现在三个层面:观念层面、实体层面和操作层面。三个层面的互动使制度创新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