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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特殊学生群体是体育教学中的健康弱势群体,是高校体育教学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002年,教育部颁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课程设置中第10条就明确指出:“对部分人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在《体育法》中,第18条也作出如下规定:“学校必须要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如今,除国家出台法律对特殊学生群体进行保护外,各高校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也为了让特殊学生受到更为健康、合理的教育,纷纷根据学生不同需求增开适合他们的课程。使得许多高校的特殊群体教育逐渐步入了更为健康的轨道。长春市作为东北地区引领教育的重要地区,关注体育教育中的特殊群体,开展特殊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方法和目的: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对长春市18所普通高校关于对特殊学生群体开展相应的体育课程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长春市特殊群体教育教学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借鉴国内外发展的经验,针对这些问题从教学角度给出合理的建议。结果:长春市目前对病、残、弱及有心理问题的特殊群体开设专门的课程教育的高校仅有5所,在这些高校之中,有4所高校在制定教学大纲中没有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做出明确规定,教学安排比较随意。没有开设相应课程的特殊学生只能跟随正常班级上课;在教学安排方面,体育教学以学习太极拳等传统养生功为主,理论学习也以保健、康复类课程为主,有关于心理健康的课程并未受到一定的重视;在教学方法和内容选择方面,教学方法单一、枯燥,缺乏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基本上是采用集体教学、统一的组织形式,没有做到因材施教、区别对待;在课程评价方面,教师注重结果性评价,忽视了过程性评价的重要性,打击了部分学生的积极性;教师的本身素质和教学能力也为特殊群体的教育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总之,长春市普通高校对特殊学生群体的教育教学不容乐观。特殊学生群体对体育教学的期望:对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学生期望多安排一些康复保健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等理论课程,以及舞蹈、瑜伽、交谊舞等运动项目;在教学组织形式上,学生更希望采用按照兴趣分组教学;在考核评价形式上,多数学生期望教师采用教师评价、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三种评价方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影响原因及对策:影响长春市高校特殊学生群体体育教学的原因主要有:人权观念淡薄,社会不重视。学校缺乏管理,领导不关注。学生病情多样,教师能力欠缺。教学资源有限,经费投入不足;长春市高校特殊学生群体体育教学开展的对策主要包括:加大宣传力度,改善人权观念。加强教学管理,引起领导关注。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能力。优化教学资源,增加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