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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从局部试点到全面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普惠金融不断深化的重要标志,是我国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弥补了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服务于农村和中小企业的不足,对于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和实现农村脱贫致富具有重要作用。开展贫困地区小额公司调查研究,探析其金融理论渊源,评价其绩效和社会效应,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关建议,对于深化于微型金融理论的理解,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和农民脱贫、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本文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从微型金融理论(贷款定价、大数法则、金融需求)和绩效评价两方面进行了文献综述,从理论和实际结合的角度,研究了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其次,本文总结分析了孟加拉国(福利主义模式)和印度尼西亚(制度主义模式)以及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总体情况、发展模式和社会经济效应。从法律制度、资金来源、信贷利率、贷款方式、融资杠杆、成本管理、规模覆盖、贷款期限、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借鉴国外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成功经验和特点,分析我国在法规制度、运行模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再次,以我国典型贫困地区安康市为例,通过问卷调查法对全市22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存在利率、融资杠杆、业务限制、风险控制等方面问题,小额信贷社会效应方面存在信贷配给、使命飘移问题和不足。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体系不健全,导致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产生信贷配给效应;二是我国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法定身份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完善,体制不顺畅,融资杠杆高;三是贷款机制和模式创新不足,导致管理成本和农民融资成本过高。最后,从创新借贷模式、完善法规政策、加强管理体制、规范行业监管、放开融资和业务限制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贫困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