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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政策的大力推动和市场整合意愿显著增强的背景下,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频发,制定一份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是完成企业活动的前提,这就要求合理地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为管理者提供决策建议。收益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的一种,能结合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环境,对企业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反映企业的整体价值,因而在评估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然而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理论基础较为薄弱,方法体系不够完善,以致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提高收益法的适用性,本文通过对机械制造企业评估项目的研究,结合实际的数据,找出收益法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为评估体系的完善提供有用信息。本文以2014至2015年深交所A股中机械制造企业的48宗评估项目为研究样本,对资产评估过程中使用的评估方法以及最终结果采用的评估方法进行统计,分析评估项目在收益额、折现率、评估年限和评估时点方面的选择标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上述研究,可得出以下结论:(1)机械制造企业在进行价值评估时,多采用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收益法的使用率达66.67%,最后选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的企业占58.33%。因此收益法适用于机械制造企业的价值评估。(2)评估企业在对最后结果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在参数选择方面,由于收益额预测不准确、折现率确定困难、评估年限和评估时点缺乏统一标准,造成了评估结果的偏差。(3)针对收益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参数选择体系、健全立法、提高人员素质、改善评估环境、加快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文章的最后,以三一重工为例,采用参数改进措施,规范评估过程,并运用收益法中的EVA法和DCF法模型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加深对收益法的理解和运用,以期为收益法的研究提供有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