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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域外传播问题,一致以来是笔者最为感兴趣的话题,然而一直以来,法学界对于“东学西渐”的研究却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笔者深以为憾。2006年的中国与中亚各国联合起来,对陆上丝绸之路进行跨国申遗活动的报道,引发了笔者的注意。陆上丝绸之路贯穿了中亚与西亚直达欧洲,它不仅仅是架通中欧之间的贸易桥梁,也是一条文化传播之路。有资料显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正是通过这条路,传播到了中西亚地区,乃至欧洲。这无疑为笔者整合相关的资料,形成研究传统法律文化“东学西渐”的重要线索。随着郑和下西洋资料的进一步挖掘,海上丝绸之路也就此进入了笔者的视野。是以,本文以陆上与海上丝绸之路为背景,广泛收集了国际关系史、汉学以及文化交流史等方面的史料,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中华法律文化圈外的国家与地区的传播进行介绍,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域外传播中涌现的重要人物,发生的重要事件,出现的重要著作加以评析,并以欧洲为参照,论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域外传播的特点。 文章包括绪论、正文两章以及余论四部分,具体结构如下: 在绪论部分中,笔者首先对相关概念作出了界定,这是整篇论文的基础。对于国内外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作简单的整理,并对相关文献作概括性介绍,构建文章的基本框架,并指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域外传播进行研究的意义。 第一章“陆上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域外传播”,简要介绍路上丝绸之路的起源与命名,以及它在中外交往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陆上丝绸之路上中国法律文化传播的地域,主要为中亚和西亚地区。对于这两个地区,笔者都是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传播的方式和传播的结果两方面入手,介绍与评析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传播中涌现的重要人物与团体,发生的重要事件以及传播中国法律文化的重要著作。 第二章“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域外传播”,简要介绍海上丝绸之路的起源与命名,以及它在中外交往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海上丝绸之路上中国法律文化传播的地域,主要为东南亚和欧洲。在东南亚方面,笔者根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传播在这一地区传播的特征,以时间为顺序,以郑和下西洋、华人聚集区以及华人主体国家的建立为突破口,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加以论述。在欧洲方面笔者还是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传播的方式和传播的结果两方面入手,详细介绍中国与欧洲的最初交往,对于沟通中欧文化起到重要作用的人群以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于欧洲制度与思想两方面的影响。 在余论中,笔者论述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印度的传播,由于地缘关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印度的传播,既有来自陆上丝绸之路,又有来自海上丝绸之路的部分,对于这两条道路的贡献很难判断。第二个问题,则是从中西比较的角度,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域外传播的特点进行总结与评析。 借重国际关系史以及文化交流史、汉学的资料以及研究成果,还原法律中国法律文化传播史的重要人物与重要事件,挖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生域外影响的魅力所在。在法律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法律文化的传播作为法律全球化的第一步,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