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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私募基金已成为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然而人们对于私募基金的理解却各不相同。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外私募基金主要是指“私募股权基金”,而我国由于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缓慢,规模较小,故我们所说的私募基金主要是指“私募证券基金”。事实上,在我国,“私募基金”具有更特定的含义,为此,本文作者根据以往人们对私募基金的基本认识,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客观情况和自身的行业经验,给中国的私募基金下了一个全新而清晰的定义,也为本文后面的论述做了很好的铺垫。中国的“私募基金”虽然规模庞大,但总体还处于法规监管的“灰色地带”。规范化是最易想到而又顺理成章的发展道路。“阳光私募”便是我国私募基金追求规范化的一种形式,它的出现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以往的文献论述来看,大都以国外私募基金为标准提出规范发展方案。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我国私募基金游离于监管之外,处于地下状态,没有公开的数据资料加以说明,只能引用调查报告等预测性数据加以论述,显得缺乏说服力。二是直接以国外私募基金作为样本,多少有些脱离中国国情,造成分析过程相对简单。本文以“阳光私募”作为切入点,通过客观准确的资料、数据来透视我国私募基金的客观状况,同时选择非阳光私募、公募基金、对冲基金三个有代表性的基金群体进行全面的对比分析,从而探讨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原则,即坚持阳光化,逐步规范化,防止公募化,拒绝美国化,开创中国化。并在此原则指导下,设计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之路:通过立法、定规等手段引导“私募基金”逐步规范,在与国内“公募基金”、国外“对冲基金”的竞争、学习中发展壮大,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私募基金”,最终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金力量。本文在前人着重从法规、政策制订,基金监管角度进行论述的基础之上,进一步从政策执行、市场建设、基金本身等角度,结合对国外对冲基金发展的反思,给出了我国私募基金如何发展的具体方案及建议。市场在不断变化,今天的方案和建议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显得不合时宜,但正是这样一个论证过程,让我们认识到了我国“私募基金”更深层次的意义所在:更好的为投资者服务,为证券市场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这样的私募基金才是我们中国的“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