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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及农业现代化进程为背景,以农机服务产业化理论和农业机械化工程理论为指导,在进一步证明分工专业化的农机服务对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增长有较大贡献的基础上,运用有无法,量化农机分工专业化以及组织制度创新对农业增长的贡献。提出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建议,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和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 文章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立题依据、研究的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结构。第二部分以山东为例,利用线性回归的数理方法,得出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增产,农业机械化与劳动力节约、农民增收之间正相关关系的模型和结论,为进一步量化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扩展应用了项目有无比较法,根据2002年山东省种植业各项统计指标和部分调查数据资料,分别测算单位面积农业机械化理论贡献值和实际贡献值、单位投资规模收益值、农机分工专业化以及组织制度创新的理论贡献和实际贡献。以济宁市嘉祥县仲山乡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作社为例,对比了农机分工专业化实体服务组织与一般农户自备自用农机经济效益。第四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影响农机分工专业化以及组织制度创新贡献率的因素。提出促进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最后概括总结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通过测算分析研究,主要得出如下结论: 1.农业机械化不仅在发达国家而且在发展中国家,都是农业经济增长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以1991—2004年山东省农业机械化水平与农业发展经济水平的统计数据为样本,建立性回归模型,利用Eviews(Econometric Views)统计分析软件定量分析的结果是: (1) 农业机械化水平每增加1个百分点,农业产值可增加104.7421亿元;农业机械化原值每增加1亿元,相应地农业产值增加3.5亿元左右。 (2) 农业机械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业增加值增加60.73720亿元;农业机械原值每增加1亿元,农业增加值增长约2亿元。 (3) 农业机械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人员的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