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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使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问题得到了法律层面的保障与规范。本文以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为研究对象,以利益相关者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受托责任理论、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理论等为理论基础,主要研究了中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如何合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如何制定问题,并对影响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试编工作开展的因素及效应进行多方面分析,为我国将要全面铺开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工作提出政策与建议。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试编现状,总结了目前试编阶段存在的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这些重难点问题也是先行国家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曾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为此,本文重点介绍了英国、澳大利亚、瑞典及意大利四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旨在吸收其有益的理论观点并适当借鉴国外有益的实践做法。在此基础上,本文系统分析了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界定与合并方法的选择,并就中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如何合并提出对策。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是政府财务报表合并的依据和标尺。本文在对不同国家和组织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制定加以思考。在理论层面上,中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要保持国际趋同、借鉴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制定与执行经验、使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成果。在实务操作层面,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要在合并范围、合并程序、抵消事项、合并原则、报表构成、可操作性等方面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具体规定。此外,本文通过对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一线财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及时准确掌握编制中存在的障碍因素、刺激因素以及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产生的效益。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影响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结构方程模型,采用经验研究方法进行了分析与验证。研究结果证实,障碍与刺激因素分别对编制工作存在负向、正向的显著影响。从路径系数上看,与障碍因素相比,刺激因素对编制工作影响相对较大,但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能够产生效益相对较弱。这表明,在试编阶段不仅要克服影响编制工作的障碍因素,今后还要注重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信息在决策制定、解除受托责任、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最后,本文对我国将要全面铺开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工作提出政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