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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随着西方办报模式的引入,中国近代报业获得较快发展,形成两次国人办报高潮。为规范日益壮大的报业,晚清政府制定了我国第一批近代意义上的法律法规,包括《钦定宪法大纲》、《大清印刷物件专律》、《报章应守规则》、《报馆暂行条规》、《大清报律》、《钦定报律》等。这些法律法规在形式上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明确规定了保护新闻自由、禁止滥用自由的原则及措施。这一原则的产生,究竟引起过什么样的思想论争?西方新闻法制思想经过近代中国人的改造,又发生了哪些变化?研究、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可以理清近代中国报律思想发展的脉络,还可为当代新闻法制建设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探讨清末民初的政治思想背景。主要回溯地主阶级改革派、早期改良派、维新派和革命派的政治思想,认为宪政和民主政治思想构成了清末民初资产阶级报律思想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论述清末民初资产阶级报律思想的内容。鸦片战争之后,一批具有资产阶级思想的先进人士,根据中国国情及当时的报业实际,发出了制定报律的呼声,并逐渐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报律思想。此间,探讨报律问题的人很多,限于篇幅,本文仅选取兼具报律思想和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洪仁玕、郑观应、康有为、汪康年、孙中山、章太炎六人为代表,深入探讨这一时期资产阶级报律思想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采用历史纵向比较和中西横向比较两种方法,总结清末民初资产阶级报律思想的特征。文章认为,清末民初资产阶级报律思想是在了解西方、救亡图存的时代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它对中国新闻法制的近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其特征有四:(1)这一时期的报律思想与政治理论的演进同步,是国人政治思想的外化;(2)近代中国人所体认的新闻自由思想与西方新闻自由思想相比,带有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3)当时,人们已开始探讨如何平衡公民个人权利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4)从法制到自律,国人初步构建起一个多层次的新闻法制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