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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旅游从业人数快速增长,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中强调“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并且提出了新时期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新的战略地位和任务要求,即“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旅游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给旅游业的发展和产业地位的确立带来了契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不是按行业细分,而是按国民经济系列构建职业体系,按职业的相似性对职业进行整合,造成了《大典》中没有旅游业的字样,所涉及的旅游类职业也很少,且集中在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中的第三中类餐饮服务人员与第四中类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旅游职业内涵发生了变化,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兴的旅游职业,如旅游规划师、旅游企业咨询师等。《大典》中对旅游类职业的划分也已经不能准确客观反映当前职业领域的变化,不能很好适应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经济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基于此,本文对我国现有旅游岗位进行了访谈和调研,并着重对职业分类开展比较早、职业分类相对比较成熟的几个国家的旅游职业分类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梳理,进而尝试构建我国旅游职业分类。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及结论如下:首先,对旅游职业分类的基本理论进行构建,包括职业、旅游职业的概念以及对旅游业的范围界定,本文将旅游业分为住宿业、景区业、旅游中介和旅游创意业四个部分,并提出旅游职业分类在国内的现实需要。然后,笔者通过对国内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岗位调研和访谈,掌握岗位设置现状,统计分析旅游相关职业在《大典》中的体现,得出现有旅游职业分类体系存在的问题;接着着重分析研究了职业分类开展比较早、职业分类相对比较成熟的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新加坡等六国的旅游职业分类情况。通过比较研究,总结出国外旅游职业分类经验对我过旅游职业分类的借鉴。最后,在中外旅游职业分类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从住宿业、景区业、旅行中介业和旅游创意业四个方面来构建旅游职业分类矩阵体系,并尝试对我国旅游职业分类调整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