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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加深,中国取得了越来越大的发展,与此同时也出现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这就需要公安机关提升其办事效率,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就是提高民警的工作绩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一般企业员工不同,其绩效提升一直是管理的难点。通过阅读大量文献后发现,心理契约对工作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是其影响机制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国民警的需求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加之民警工作压力大难度大的特点,民警与公安机关的心理契约不易形成,导致其工作中缺乏激情,绩效也需要进一步提高。所以本研究从心理契约的角度探究其对民警工作绩效的影响机制。根据民警的工作特点以及大量的国内外有关心理契约的文献阅读,本文以公平理论、社会交换理论和社会认知理论为基础,构建了心理资本在民警心理契约和工作绩效之间的中介作用模型。本文按照心理契约三维度进行研究:规范责任、人际责任和发展责任。各个变量采用了成熟的量表并编制问卷,问卷调查了鹿城区公安机关的201民警,用SPSS17.0进行了信度分析和效度分析。接下来将获得的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和相关分析、回归分析。最终,得到了四个结论:心理契约对民警的工作绩效有显著正向的影响;心理契约对民警的心理资本有显著正向的影响;心理资本对民警的工作绩效有显著正向的影响;心理资本在心理契约和工作绩效的关系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本文将工作绩效作为结果变量,探究了心理契约对民警工作绩效的作用机制。心理契约是公安机关与民警之间的隐性的责任义务关系。提高民警心理契约,从而形成心理资本,产生更好的工作绩效可以从组织和民警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在公安机关中,心理契约是公安机关和民警两方面的,而且公安机关往往需要首先履行自身责任,这样才能在增强民警的心理资本取得较好的绩效。最后,根据研究所得到的结论,本文从心理契约的角度提出了管理建议提升民警的心理资本和工作绩效:营造良好组织氛围改进人际关系;注重对民警的激励;注重民警职业生涯管理;注重提升民警心理资本;提高民警责任的履行。本文研究了公安机关民警的心理契约,验证了心理资本在心理契约和工作绩效之间所起到的中介作用,不仅拓展了心理契约的应用范围,也能为公安机关的民警心理契约管理,提升工作绩效提供一定的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