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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双创”的背景下,企业创新成为研究重点。众所周知,技术创新非常重要,对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从微观层面而言,企业创新需要资金的支持。充足的资金是技术创新的必要先决条件,如何更好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呢?股权融资超募资金会用于技术创新吗?带着上述问题,本文考察了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股权超募资金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全文首先阐述了股权融资超募的定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技术创新的现状。其次在融资约束理论、企业行为理论、创新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等分析框架下,探讨股权融资超募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关系。紧接着,以2007-2017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构建计量模型实证检验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基准模型之外,本文还检验了产权性质、制度环境、股权结构等调节变量对二者之间关系的影响。之后再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和简要的企业异质性分析检验。最后,通过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有:一是股权融资超募对技术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在特定行业和条件下超募未必带来的都是负面效应。在对研发资金需求较高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将其获得超募资金投向于研发,进而促进了技术创新。二是超募资金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应在非国有企业更为明显。在金融制度不够完善的现实情况下,超募获得的巨额资金作为企业的一笔自由现金流可以在一定程度纾解民营企业的研发创新所面临的资金约束,从而促进技术创新。三是股权融资超募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应在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更为明显。四是股权结构会影响融资超募与技术创新二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时,反而会抑制股权融资超募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机构投资者持股比较高,会促进股权融资超募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正相关关系。五是股权融资超募对技术创新影响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以及公司规模等不同,其研发投入强度亦存在异质性。本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的政策建议有:一是建议监管当局防止对超募资金的过度监管,对异质性企业进行严格区分,对于把超募资金用于研发创新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应该鼓励其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相应的研发创新投资而不是限制。二是建议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融资时面临的政策歧视。三是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制度环境的影响,始终关注着制度环境的变化。此外,相关部门应该为企业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为企业创新活动保驾护航。四是建立技术创新导向的企业治理体系,制定较为合理和完善的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