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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地学信息图谱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技术,综合运用了“3S”技术、计算机数字地图制图、传统生态学研究等技术手段,并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理论,在充分掌握四江流域生态环境特征的基础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为评价单元,构建了四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信息图谱,并将图谱的图形化思维化方式与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逻辑推理思维方式进行结合,形成了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信息图谱的方法技术体系。通过研究,得到如下研究成果:
(1)通过遥感图像解译和计算机数字地图制图技术,生成了四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系列图。同时分析了四江流域生态环境主要特征及各生态因子之间的关系,构建了四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综合信息图谱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说明本文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是行之有效的。
(2)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中关于生态环境质量分级标准,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评价单元,对本文得到的四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结果进行分级评价,得到以下结论:生态环境质量总指数排列由大到小依次是墨脱、察隅、林芝、芒康、朗县、米林、八宿、江达、洛隆、波密、工布江达、边坝、昌都、贡觉、左贡、丁青、类乌齐、察雅。从等级分级来看,墨脱、察隅、林芝处于良好等级;察雅处于较差等级;其余县均处于一般水平。结合生态环境综合系列图,生成了生态质量环境综合评价信息图谱。
(3)通过对四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信息图谱的结构分析,得到以下结论:四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一般水平,其中,林芝地区的生态环境达到了良好水平。从面积上看,四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在一般等级以上的区域占全区面积的96%以上,在较差等级以下的区域只占4%左右,说明四江流域生态环境较优越,基本未被破坏,植被覆盖率高,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功能较强。从空间分布格局上看,生态环境综合质量较好的地区集中于四江流域南部的雅鲁藏布江流域,而生态环境综合质量较差的地区集中于四江流域东北部的澜沧江流域中部。
(4)本文对协调的判断标准是:协调度小于0.4的,为极不协调;介于0.4和0.6之间的是不协调;介于0.6和0.8之间的是协调;大于0.6的是极协调。植被.气候.水环境子系统间的协调度分析表明:四江流域内除了江达、工布江达、贡觉和类乌齐等四个县域是植被子系统与水环境子系统的协调度小于0.6,处于不协调状态,类乌齐的水环境子系统与气候子系统的协调度小于0.4,处于极不协调状态外;其余县域内植被、气候和水环境两两之间的协调度均大于0.6,均处于协调状态。
(5)本文对功效贡献的判断标准是:功效系数大于0,则为满意;等于0,则为基本达到要求;小于0的,则为不满意。县域系统对流域系统的协调度分析表明:在墨脱、察隅、林芝、芒康、朗县、米林、八宿、江达等县,县域系统对流域系统的正向发展所做的功效贡献较大,且系数均大于0.75,表现为满意;在其余县则表现为不满意,其所做的功效贡献较小,且系数均小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