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发行债券的企业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信用风险,将导致投资者遭受一定的损失,为了确保投资者仍然愿意进行债券的高风险投资,发行主体需要对投资者进行一定的风险补偿。信用风险溢价通常被认为是对信用风险的补偿。信用风险溢价是指具有信用风险的企业债券的收益与相对无信用风险的国债的收益之间的差异(即信用价差)。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溢价可以用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来确定,企业债券的利率要在基准利率(无风险利率)的基础上加入由信用等级确定的风险溢价。 然而,在我国,由于信用评级机构普遍缺乏社会公信力,风险溢价无法得到经验数据的支持和信用模型的检验,因此对信用风险溢价的确定大多采用凭经验估计的方式。致使各市场主体在债券投资与交易中往往忽略信用风险的差异,盲目地追求高收益。本文利用债券定价公式及莫顿结构模型推论出的信用风险溢价的度量公式,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公式中的变量对我国信用风险溢价的具体影响,并对信用风险溢价的个体性影响因素尝试进行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