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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造地工程是人类向海洋拓展生存空间和生产空间的一种重要手段,现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短缺,填海造地无疑成为沿海地区获取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并已经发挥出了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对区域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然而我们同时也不能忽视填海造地的副作用,不合理的填海工程对区域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往往有很大影响。国家作为海域的所有者,对填海造地应进行宏观调控和有效管理。填海造地属于海域管理范畴,同时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也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我国的海域属于国家所有,这一点与西方国家有本质区别。因此,我们可以部分借鉴国外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经验,但不能完全照搬。我国的海域管理起步晚,目前初步建立起了一个包括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权属管理和海域有偿使用在内的管理制度框架。但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海域管理方面的法律体系与管理制度还很不完善,法律的模糊解释和相关管理制度的缺失,使政府在填海造地的管理中常常感到束手无策。近年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填海造地工程“遍地开花”,政府应尽快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研究解决许多理论盲区和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加强对海域资源的管理。本文阐述了我国海域使用制度中各项管理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内容,认真分析了目前填海造地发展现状和海域使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其中主要包括海域权属管理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中的各种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天津临港工业区和其它地区在海域管理方面的实践方法,总结了一些实践经验,提出了解决海域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其中,着重研究了目前海域管理工作中关注的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衔接制度、海域供给方式、渔民补偿办法等问题,创造性的提出了一些完善海域使用制度的新手段。本文对填海造地管理中的海域使用管理提供了新方法,为政府加强海域、土地等资源的宏观调控提供了新思路,开辟了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