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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作为多元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角色与功能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在中央政策压力与现实因素的多方作用下,各层级政府、各条线部门都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在诸多的改革与试点中,购买服务项目制逐渐脱颖而出,成为当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社会组织的重要机制。2011年后,一个特殊的图景是,上至中央部委,下至乡镇、街道,各级政府都在以项目的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并应然地预设:购买服务项目制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满足多元需求、协调社会利益和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功能。然而,上述预设是否成立?虽然实践层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如火如荼,但社会组织功能发挥问题仍饱受争议。事实上,从社会组织功能活跃地区的经验来看,社会组织发展与功能发挥需要一系列独特的社会与制度条件作为支撑,那么购买服务项目制是否提供了社会组织发展的诸条件与制度要素?是否在功能发挥与善治意义上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正向激励?值得我们深入追问。本文试图沿着上述追问深入探究项目制下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微观制度环境与支持体系的问题。论文将首先从中国社会治理转型的历史脉络中梳理项目制作为当前社会组织发展的核心机制的实践历程;在此基础上,第二部分将通过对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运作的观察,发现项目制科层运作中暗含的多重制度逻辑,及其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的多样化、碎片化甚至是充满张力的激励与约束条件;第三部分将实地考察A、B两个社会组织的项目化发展历程,深描复杂项目制环境下社会组织多边依赖策略的形成与表现机制;最后,进一步分析项目制“技术性治理”的逻辑在发展社会组织导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并通过经典研究与历史经验的梳理,在理想类型意义上构建社会组织功能发挥所需的制度条件,以此为参照,在一个更为整体性的视角下提出项目制发展社会组织的理论思考。研究通过对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运作的深度观察与访谈,获得如下结论:(1)部门之间目标和任务的分化,导致“条”、“块”部门在项目制发展社会组织实践中偏好、取向与策略上的差异,由此形成项目制框架内社会组织发展的多重制度逻辑;(2)项目制下社会组织资源供给结构具有很强的单一性,为了获得项目附着的资金和支持网络,社会组织大都通过多边依赖的策略来发展同政府多部门间的关系;(3)项目制“技术治理”的特征,使得项目制并未生产出社会组织发展所需的制度要素与条件。以项目制为核心机制发展社会组织,须超越“技术治理”的惯性,在顶层制度设计和微观制度支持方面对发展社会组织作出更具针对性的安排。总体而言,本研究并未局限于传统的制度文本分析方法,而是聚焦当前中国社会组织管理实践的核心机制——项目制,在一个更为具体的层面讨论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与支持条件,由此揭示当前中国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