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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欧洲哲学史上的著名哲学家,近代英国经验论哲学的杰出代表。洛克的思想博大精深,现代西方哲学的许多流派都可以在洛克这里找到思想渊源。洛克的知识论是其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知识的确实性、知识的范围更是洛克关注的焦点。本文旨在对洛克的知识论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论述,试图对洛克的知识理论中的一些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和客观的评价。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具体阐述了洛克对知识性质的理论。洛克认为古希腊哲学家将知识看作一种独立于人而自在存在的东西,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知识是与人相关的。洛克认为,知识是人的心灵对观念之间契合与否的知觉。基于这样的观点,洛克将知识划分为四种:同一或差异、关系、共存和实在的存在。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洛克的知识确实性理论进行系统的阐发和剖析。在洛克那里,知识的确实性即知识的不证自明性和普遍必然性。依据知识确实性的不同,洛克将知识划分为直觉的、解证的和感觉的知识。第三部分详细论述了洛克的知识范围的理论。洛克认为人类的知识不能超出我们从经验获得的观念的范围,甚至连这个范围也达不到。正是在这里,洛克否定了人类建立物理的科学和神灵的科学的可能,表现出不可知论的倾向。这正是洛克经验主义立场的逻辑必然。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洛克的知识实在性和真理的理论。为了解决观念与事物本身如何一致的问题,洛克提出了他的知识实在性理论。在探讨知识的实在性时,洛克突破了他关于“知识是人心对两个观念的契合或矛盾所生的一种知觉”的界定,提出了另外一种知识理论,即关于特殊事物的知识理论:感觉本身就是知识。在此基础上,洛克认为真理就是按照实在事物的契合与否而进行的各种标记的分合。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了洛克知识论的后世影响。洛克知识论的后世影响是巨大的,对18世纪法国启蒙学者、唯物论哲学家、企图走中间路线的休谟、康德以及现代西方各个经验哲学流派、语言分析学派产生了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