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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立足农村义务教育和机制的本源,以公共物品理论和机制理论为支撑,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个案调查研究等方法。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调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对济南市的影响,发掘目前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为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本研究主要包括新机制实施以后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发展状况、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对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发展的建议三个部分。通过研究发现,自新机制实施以后,济南市县级财政压力减轻,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比例增加,这使得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无论是从量上还是质上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但随着新机制的深入发展,新机制自身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研究发现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还存在着经费投入总量低、经费保障水平较低,城乡差距、县区之间隐性差异明显,监管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激励机制不健全,教育资源使用效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既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也有经费使用、分配上的问题,更有囿于机制本身的缺陷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缺乏激励等问题。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本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一方面从机制的内部逻辑结构——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两个方面着手,提出引入激励机制,使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最小化,将监管和考核纳入法制化进程,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另一方面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提出了加大经费总投入,全面统筹教师工资,财政投入既要统一化又要差别化,增加特惠性经费支出等对策。两个方面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本研究选取济南市为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济南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研究的不足。本研究力图使用回归的分析方法,在对新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对今后新机制发展完善对策建议方面,尽可能突破以往研究单从政策本身提问题、提对策的思路,力图从义务教育和机制的本源上进行结构分析,发现新机制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从激励方面就机制本身提出完善对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其他相关研究提供一个较新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