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共同犯罪在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理论的复杂性也决定了法律对其规制有其不尽合理之处。其中,共犯关系脱离理论的提出就是为了解决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人虽为中止做出了努力,但仍没能阻止其他共犯人的犯罪行为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罪责问题。这一理论最先由日本刑法学者提出,欧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也有类似规定。从实践来看,各国已经把共犯关系脱离作为重要的理论加以研究并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利用;而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对于共犯关系脱离的研究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刑法条文中没有共犯关系脱离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只是把共犯关系脱离现象作为犯罪中止的酌定情节对待。因此,本文立足于中国的刑法理论,合理借鉴国外有关该理论的研究成果并对之进行适合我国国情的修正完善,以期使之能融入我国刑法理论体系,对我国有关共犯关系脱离的刑法理论研究有所裨益,有所延伸。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共犯关系脱离概述。该部分首先深入分析了共犯关系脱离的概念、特征、理论的发展演变及其相关的历史背景,在综合研究了国内外共犯关系脱离理论的基础之上,借鉴了与我国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相适应的日本学者大谷实教授的观点学说,提出了本文对共犯关系脱离概念见解;其次分析了共犯关系脱离与共犯中止的异同,厘清了国内外有关共犯中止与共犯脱离两个不同概念的模糊界限。最后重点评议了共犯关系的机能,包括弥补共犯中止之不足的机能,法益保护机能,完善刑法体系的机能。第二部分:共犯关系脱离标准的认定。该部分重点探讨了共犯关系脱离的标准和要件。首先介绍了国外关于共犯关系脱离的判断标准,尤其详细介绍了日本关于判断共犯关系脱离的几个代表性学说:共同意思欠缺说、障碍未遂准用说、因果关系切断说、共犯关系解消说等。经过对以上学说的比对分析,笔者认为“共犯关系解消说”更符合中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本文即以共犯关系解消说为基础,从三个方面来具体阐述共犯关系的判断标准:即主观条件,客观条件,时间条件;其次分析具体共犯关系的脱离,包括组织犯的脱离,实行犯的脱离,教唆犯的脱离,帮助犯的脱离。第三部分:我国共犯关系脱离制度的建构。首先探讨了我国引入共犯关系脱离理论的必要性;其次在借鉴中外立法模式的基础之上,确立了符合我国关于共犯关系脱离的总分式立法模式;最后,结合中国国情,对于共犯关系的处罚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