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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三农”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农民收入低、增收难,农村面貌落后、经济欠发达,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建设成为当务之急。深入研究使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治理模式的内在机理,以此建立一套包容兼顾、系统衔接的体制机制,有利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本文运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对内置金融村社乡村建设成效的涌现机理进行了研究。首先,分析了研究背景和意义,提出当前乡村建设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在于金融要素供给不足和基层组织效率不高。实践证明,中国乡建院倡导的内置金融综合治理模式在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取得了良好的乡村建设成效。本文利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探讨了内置金融村社系统的CAS特性和复杂适应性,由此提出研究假设并构建了系统结构合理性、资源流动性、主体自适应性和乡村建设成效之间关系的理论模型。其次,在梳理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内置金融村社的乡村建设成效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和构成要素进行了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筛选评价指标,构建乡村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实地调研,收集了来自11个省(市)多地域、多类型的35个样本村连续4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和评价分析;运用Amos16.0对乡村建设成效涌现机理模型进行结构方程模型检验,通过分析模型中主变量之间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检验了研究假设,修正了理论模型。再次,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二级评价指标,从农民的认可和满意度的角度筛选出26个观测指标,构建乡村建设成效评价量表;基于较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对评价量表进行实证研究,并使用相应客观数据予以对照验证;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了5个二级指标的内部关系和相互间的影响机理。最后,运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和乡村建设成效涌现机理模型,对河南信阳郝堂村的进行案例研究,检验了理论模型,检验结果支持统计分析结论。 本研究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一是归纳了影响复杂适应系统涌现功能的三个主要因素:系统结构合理性、资源流动性、主体自适应性,并将“涌现”定义为:通过集齐系统中具备最低工作能力的基本要素,且使要素间彼此有效连接,最终使系统呈现出整体才具有的新功能的过程。系统涌现功能应建立在保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通过提高系统资源流动性和主体自适应性来提升效率。二是构建了内置金融村社系统乡村建设成效涌现机理模型,并进行了实证分析,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提高农村系统结构合理性,能够显著提升乡村建设成效;提高农村系统资源流动性,能够显著提升乡村建设成效;提高主体自适应性,能够显著提升乡村建设成效;提高系统结构合理性不仅直接影响乡村建设成效,也通过提高资源流动性和主体自适应性间接显著提升乡村建设成效,并且,间接影响效果强于直接影响。三是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个方面,筛选出15个三级指标和44个四级指标,构建出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并对35个样本村进行了实证评价分析。四是运用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分析了5个方面之间的内部影响机理,产业兴旺和治理有效分别直接对生态宜居产生正向影响,并分别通过生活富裕和乡风文明对生态宜居间接产生正向影响,且生活富裕和乡风文明互为因果关系。五是内置金融综治模式通过盘活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内部资源,引入外来资金、专家、技术、政策支持等外部资源,优化了系统结构,进而提高系统资源流动性及主体的自适应性,最终使内置金融综治模式的乡村建设成效显著提升。内置金融综治模式实施时间越久的乡村,乡村建设成效越显著。六是提出系统安全应作为复杂适应系统的重要目标。现实中系统在演进过程中往往强调发展,忽视系统安全。应辩证看待二者的关系,既不能为了发展忽略安全,又不能过度强调安全而耽误发展。基于系统的开放性特质,在设立系统时,系统安全目标应放在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内置金融综治模式在取得显著乡村建设成效的同时,在乡村建设进程中存在信用体制不够健全、系统性风险防控措施缺失等问题,应建立基于信息收集、检测和评价的农村信用体系和基于法律的系统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制度,拓展“熟人社会”信用,强化联保机制,培育农村社会的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