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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源于民法,19世纪被英美国家引入刑法领域。它的出现突破了“无罪过即无犯罪”的传统刑法原则,也突破了英美法系国家侧重于个体人权保护的程序保障,由此引起了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但由于我国刑法理论对其基本含义的研究存在混乱状况,从而导致在其合理性、我国刑法对其应抱什么态度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本文考察了严格责任的历史渊源,对我国现行刑法中涉及严格责任色彩的罪名作了归纳分析,指出了严格责任与刑法推定的密切联系,并以英美国家对严格责任的规定为理论基点探讨严格责任在我国刑法中的应然归宿。对于在我国刑法的立法、司法活动中适用严格责任制度也提出了初步设想。
本文包括导言、正文与结论三个部分,正文共四章。
第一章从总体上对严格责任作了概述。从严格责任历史沿革、目前现状及其概念可以看出,严格责任是英美国家以保障人权为主旋律的时代对社会公共利益重视的回归,是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再次平衡的产物:严格责任成为英美国家“无犯意则无犯罪”原则的补充,对于提高法律效率、注重司法实践结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介绍了严格责任在英美刑法中的表现。首先介绍了严格责任制度涵义及其标准的定位,从中可以看出英美刑法学者对严格责任含义的认识:严格责任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过错推定原则,既有实体价值又有程序价值。其次阐述了英美刑法学者对严格责任的态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肯定论、否定论和折中论,从而得出英美刑法学界对严格责任的基本内涵至今没有达成共识。 第三章对严格责任在我国刑法界的争论及其展望进行了分析。首先针对我国刑法中究竟有没有严格责任这一敏感问题,通过刑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四种态度及其评定理由的表述,可以看出由于学者各自所持基本刑法立场观的不同导致对此概念的理解出现偏差。对于我国刑法是否要承认严格责任,笔者认为我国刑法中应当确立相对的严格责任制度,以提高诉讼效率,有利于打击犯罪。其次笔者通过对比分析,得出严格责任是能够与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刑罚目的、刑法谦抑这些制度相容的。最后笔者就严格责任在我国刑法中的应然归宿作了具体的阐述。
最后一章,笔者认为在坚持相对严格责任的前提下,我国刑法理论还是应该承认严格责任的。并以我国刑法为立足点,对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中的严格责任犯罪分别阐明了适用理由及立法建言,以便更好地对付那些取证困难的犯罪,体现我国刑事法律的公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