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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政府大力推广PPP模式,总投资额超过9万亿元的PPP项目将在我国实践。然而PPP项目经营期限较长其合同是典型的长期合同,加之缔约双方的有限理性以及交易成本的存在,PPP项目合同无法覆盖未来所有的可能情况,即PPP项目无法签订状态依赖的完全合同。PPP项目合同的长期性增加了意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即便对未来进行预测也是有偏差的。因此,在PPP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很难回避不确定性风险。而柔性是应对项目不确定性风险的有效手段,尤其在合同中注入柔性设计机制有助于不确定性风险的解决。本文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及项目治理理论,运用多案例分析法研究PPP项目合同柔性的设计,并聚焦于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的PPP项目展开研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从公共物品理论和项目区分理论两个方面确定了PPP模式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物品中的适用范围,也确定了本文要研究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类型。并通过对合同管理领域合同柔性研究现状的文献综述,归纳总结了合同柔性的作用路径与作用机理,为下文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PPP项目合同柔性的设计奠定理论基础。其次,本文从研究内容上和研究方法上分析了目前不完全契约理论与项目治理理论下的PPP项目合同柔性设计的必要性,并在明确案例选择的标准与案例研究过程的基础上,运用多案例分析法对深圳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北京地铁四号线、杭州地铁一号线PPP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分析,识别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PPP项目合同柔性条款核心要素:补贴机制、票价机制、客流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应急处理、不可抗力、法律变更7个方面合同柔性点,并在案例分析及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将其归纳分为三个维度:权利维度、关系维度与争端处理维度。最后,通过对可行性缺口补助下PPP项目合同柔性核心要素点的识别及维度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实例分析PPP项目合同柔性设计原则,将可行性缺口补助下PPP项目合同柔性核心要素归纳凝练为以下内容:权利维度柔性包括补贴机制与票价机制柔性点,关系维度柔性包括客流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柔性点,争端处理维度柔性包括应急处理、不可抗力、法律变更等方面柔性点,在跨案例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PPP项目合同的柔性设计原则,以期对将要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的PPP项目在签订特许协议时有所借鉴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