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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初至1950年,即新中国成立前后,社会经济几近崩溃,物价飞涨,市场极端混乱。能否顺利解决物价问题,已关系到解放后全国大局的稳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以及国民经济的顺利恢复。为了克服这些经济困难,控制市场,为恢复国民经济打下坚实基础,人民政府果断出击,集中力量,波澜壮阔地进行了一场稳定物价,稳定市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斗争。这场斗争大体分为两个阶段,以1950年2月全国财政会议为界,前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通过成立以中财委为中心的经济机构,采取一系列经济和行政手段,沉重打击投机资本,刹住轮番五次的物价上涨风,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后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则是节约开支、整顿税收、统一全国财经工作,争取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做到紧缩通货,以从根本上解决物价上涨和市场不稳问题。前后两个阶段是紧密关联,治理物价上涨风是治标,而实现收支平衡则是治本,只有通过标本兼治,才能合力解决物价问题。由于党和政府指挥得当,政策执行得力,这一艰巨任务在不到两年内即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人民政府对物价的成功治理,其指导思想、治理方式、所具有的政治、经济意义,更值得认真思考。第一,稳定物价工作的指导方针不是单纯的从财经角度出发,而是具有深远的政治眼光。这种全局观的意义,不仅对物价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它更能起到稳定军心、巩固工农联盟、凝聚向心力、调动各个阶层参与经济建设的热情等政治和社会效益;第二,从治理的手段来看,采取的是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方式。如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集中资源进行重点打击、始终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根本点等,其中各种手段的特征、作用及关联,值得认真总结;第三,物价的稳定,在政治上巩固了新生的政权。建国初期人民政府能否稳定物价,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关系到新中国能否站得住脚,人民群众是否一心一意拥护人民政府的问题。第四,稳定物价工作对新中国经济运行机制和体制的许多方面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如加强金融管理,建立新中国的金融运行机制、统收统支的财政集权制、贸易领域的集中管理等,这种因建国初期稳定物价所带来的商业和财政金融管理集中统一化,始于稳定物价,但并非只为了稳定物价,而是在探索新中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和体制,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同样重要的是,通过对两个阶段人民政府为稳定物价所采取政策及措施的分析,其治理物价的经验也非常宝贵,对于新时期治理物价上涨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