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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工具的创新之一,通过把资产组合成资产池,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为基础,借以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美国是最早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国家,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一融资模式一直受到世界各国企业的关注,中国企业从本世纪初才开始引入,由于应用时间不长,理论界和企业对这一模式的应用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本文结合中国企业应用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对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应用环境和实务操作方面提出建议,期望能对中国企业应用资产证券化融资有所帮助。
本文以流程为研究思想,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析了中美应用环境的特点与不同,并结合中国的实践案例,指出中国企业应用资产证券化的三个关键问题是特殊目的机构的设立、真实出售、信用增级与信用评级。在此基础上,以风险隔离为核心,分别对这三个关键问题进行了研究。结合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实践,对中美特殊目的机构的设立主体和设立形式进行了比较,指出在中国特殊目的机构采用国家设立和第三方设立主体、信托为设立形式是更符合风险隔离目标的。通过分析真实出售与商品出售、融资担保之间的不同,比较了国际和美国准则中关于真实出售确认标准的演变,以及中国准则中关于真实出售的确认问题,从实质判断模式的角度分析,认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应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判定方式。通过对国际上通用的信用增级方式进行分析,从信用缺口和信用依赖的角度解释了信用增级产生的原因,以风险隔离为目的,指出在外部增级机构自身“素质”过硬的前提下,外部信用增级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中信用增级方式的较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