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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已经表明,科技是一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科技创新对于促进一国的经济增长,提高国际竞争力,培养企业核心能力的作用越来越大。科技创新能力主要是指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各个国家制定新世纪发展战略中最重要的就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国家的创新能力是决定一国国际竞争力最关键的因素。而国家创新能力的强弱有直接取决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程度。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我国的科技竞争力却明显落后,甚至有滑坡的迹象。这与我国的研究与开发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且科技创新体制不完善密切相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科学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资源推动整个经济社会走向新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我国“十一五”时期的三大战略之一。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核心就是技术进步,尤其要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全面、深入地对作为科技创新体制重中之重的财税政策展开研究,对激发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进而加快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提高我国的经济增长的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税收政策介入科技创新的理论依据入手,通过引用公共财政原则界定科技创新中财政和税收的职责范围,深入阐述了如何构建我国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简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科技创新的相关理论分析。对科技创新的背景,税收政策介入科技创新的理论依据以及科技创新中财政的职责范围作了简要阐述。第三部分,我国现有鼓励科技创新政策及存在问题。阐述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状况以及当前财税政策对科技创新的客观限制。第四部分,改革与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从具体思路谈起,具体阐述如何构建我国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