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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如果要与其他儿童一样实现各方面的全面发展,从心理上、行为上、目标上都达到与其他儿童,特别与城市儿童一样拥有一个远大的目标、良好的行为习惯、自主的学习意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目前,从笔者的观察中,农村在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方面远远不能达到实际要求,受教育权体现的不充分,实施的保障措施不利等原因,过早的辍学与不完善的教育都会导致儿童以后身心成长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法律只讲最低标准,只能保障留守儿童有学可上的情况,甚至还有没学可上的,而忽视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享有不充分、水平低等问题,在保障实施中应该也同时注重质量。习总书记提出了要实现全民的“中国梦”,“中国梦”不仅仅是城市化的梦想,更应该是农村留守儿童实现受到平等教育权利的梦想。受教育权的保障应当从多维度同时进行,包括家庭、社会、学校等多方面。社会从物质上保障受教育权的实现、家庭从情感上保障受教育权的实现、学校从知识层面与教育水平方面着手受教育权的实现。本文结合我国特有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着手,在综合总结其他学者的观点的同时,从法学的角度来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并深入调查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形成的相关原因,然后从社会学与法学的角度分析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农村情况的保障措施,以更好的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情况。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是引出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问题,分析研究背景与意义,综合总结国内外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研究。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权概述,其中主要包括对留守儿童的界定,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的相关概念分析,为论文做好理论铺垫。第三部分主要是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与缺损,本章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存在的问题,并阐述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现有保障状况。第四部分主要是结合实际,从多个方面探讨如何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