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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查亚特制度是现代印度地方自治制度,它是由古代印度“五人长老会”发展演变而来的。独立后随着印度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印度政府逐步重建并改革潘查亚特制度。独立以来潘查亚特制度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1957年贝尔汪达·梅塔委员会提交了《乡村发展计划和乡村服务调查报告》,实行三级潘查亚特,并在地方实行选举制度。潘查亚特在1959到1964年经历了蓬勃发展时期。但是随着尼赫鲁总理的去世,潘查亚特制度失去强有力的支持,其发展随之陷入停滞和衰落。第二阶段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阿索卡·梅塔委员会提交了《潘查亚特制度调查报告》,建议实行两级潘查亚特制度。竭力寻求使潘查亚特成为印度民主进程中一个有机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使政党参与到潘查亚特选举中,促进了地方政党力量的发展,但是也有消极作用,政党竞争中为党派利益牺牲群众利益甚至阻碍潘查亚特选举。第三阶段自90年代至今,寻求宪法对潘查亚特的支持,最终印度议会通过了《第73次宪法修正案》和《第74次宪法修正案》,对潘查亚特的地位、职权、构成都做出明确规定。确定潘查亚特组织为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使其有能够有效利用资源来制定和实施乡村发展计划,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自独立以来潘查亚特制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通过引入选举制度及政党竞争,提高了基层人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使地方人民有机会参与决策和管理,扩大了基层民主,促进了印度社会整合。其恢复与重建是实现基层人民参与民主进程中的一个重大转折。但是潘查亚特制度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阻碍。宪法只是对潘查亚特进行原则性规定,只有少数邦政府在积极建设潘查亚特,地方分权问题重重,权力职能和人员下放没有充分实现,以及对潘查亚特工作人员培训不够,加之印度社会种姓和性别歧视等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这些都使得独立以后潘查亚特的发展进程十分缓慢和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