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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往来中的交易形式愈发丰富,具有经济利益的债权也日常交易中也越来越常见。与之相对应,债权转让制度便理所应当地诞生了,该制度的出现并确立,对人类财富的积累和增长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债权转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却相当曲折,经历了一个由绝对禁止到有所松动再到逐步确立的曲折过程。随着债权转让制度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经常会出现债权出让人就同一债权先后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受让人转让债权的情形即债权多重转让的情况。这时,就出现了债权多重转让债权归属的争议。对于该争议的解决,各国都有着不尽相同的规定。而我国合同法在修订时,虽然对债权转让问题作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没有对债权多重转让时债权归属做出规定,这着实是一大疏漏。学者之间对于如何处理该问题也众说纷纭,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该问题也常常无所适从,在各地案情相似但判决结果却相差很大,严重影响了我国法治的统一与权威。因此,迫切需要在立法或司法解释中对该问题进行明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以外共有四章构成。第一章对债权转让和债权多重转让进行了简要阐述,合理界定了债权转让和债权多重转让的概念,分析债权转让的性质以及债权多重转让问题出现的原因,简述了债权转让制度的演变发展过程。第二章对各国的债权多重转让时债权归属规则进行了概括,总结出了三类主要债权归属规则并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三章对债权多重转让时各个债权归属规则的优缺点进行了比较分析,各个规则均存在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和不足。第四章对债权多重转让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要回顾,我国大陆地区对债权多重转让时债权归属规则还没有作出规定。笔者根据第三章对债权多重转让债权归属各规则的优缺点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得出了转让通知才是债权移转的生效要件的结论,进而推出通知在先权利在先规则才是债权多重转让时债权归属规则的最合理选择。希望对我国确定债权多重转让时合理的债权归属规则提供少许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