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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国税制的差异和信息不对称,一些跨国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的税务筹划大肆转移利润逃避税收,造成相关国家税收收入的巨大损失,由此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二十国集团委托经合组织对此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有效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经合组织于2013年公布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建议在15个方面各国政府共同合作,以遏制通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税现象的泛滥发展。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经合组织合作伙伴身份,全面参与了行动计划项目。如何解决双重不征税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国际税收的焦点,中国也面临着这一问题的考验。因此,对此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写作。在梳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条件及成为当前焦点问题的原因,并指出转让定价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一个重要方面。然后经过对两个转让定价经典案例的研究,重点阐述了跨国公司利用成本分摊协议和国家间税制差异避税的问题,并提出了由此给中国带来的启示。论文随后以调整转让定价的核心原则——独立交易原则面临的挑战为突破口,结合经合组织行动计划规制转让定价的最新成果,提出了我国的应对之策:依然坚持独立交易原则的核心地位,同时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加强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推动相关配套机制的建设;甚至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采取“以独立交易原则为核心,以公式分配法为例外”的立法模式,也就是若交易涉及难以定价的无形资产就使用公式分配法。本文还认为,要有效地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必须借助双边合作,甚至依靠多边机制的建立;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多边机制已经有了雏形;若多边机制成功建立,那么公式分配法就有可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