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方式,是指在一定限制性条件下,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股份或交易公司股份的权利。因为股票在未来存在升值的可能性,所以公司员工为获取公司股票及其带来的预期收益,会选择和企业所有者同心协力一起为提升企业利润与股票价值而努力。中国最早引入股权激励是在1990年代,但前期发展缓慢,直到2006年《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颁布实施之后,股权激励才进入“有法可依”的规范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方式,是指在一定限制性条件下,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股份或交易公司股份的权利。因为股票在未来存在升值的可能性,所以公司员工为获取公司股票及其带来的预期收益,会选择和企业所有者同心协力一起为提升企业利润与股票价值而努力。中国最早引入股权激励是在1990年代,但前期发展缓慢,直到2006年《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颁布实施之后,股权激励才进入“有法可依”的规范阶段。2016年证监会重新修订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这代表着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监督与实践进入了新的阶段。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能否达到企业的预期取决于企业能否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激励模式与科学制定激励方案。所以,企业如何组合应用股权激励模式与优化设计方案内容也就成为了当下研究的热点。本文的研究内容是美的集团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主要从长期业绩发展态势、对人才的激励与约束两个方面展开。首先介绍了股权激励的内涵与模式,阐述了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说明了股权激励的作用机制。其次分析了家电行业股权激励的现状,点明美的集团案例的典型性。再次总结了美的集团模式多样的股权激励计划,对三种不同模式的激励方案进行了对比。最后运用事件研究法、财务指标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美的集团股权激励的短期市场反应、长期业绩变化、对人才的激励与约束效果进行了探讨,归纳了美的集团股权激励方案的优缺点,得出了美的集团股权激励的实施具有促进企业长期业绩提升、帮助企业留住核心人才的结论。针对美的集团方案内容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第一,优化考核指标以加强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第二,定期调整激励方案以适应企业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第三,创建专门的股权激励实施机构以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本文的研究贡献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美的集团股权激励的实施目的出发,总结出美的集团促进企业长效发展,激励与约束核心人才的两大目标,对应评估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检验其结果是否违背企业的初衷,为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路。第二,本文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并不局限于财务绩效,还从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激励对象的收益与离职情况三个方面探讨了股权激励对人才的激励与约束效果,补充了股权激励的研究内容。本文的研究还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本文为美的集团改善方案设计提供了具体细致的建议,利于其完善激励方案。第二,美的集团方案的制定整体符合企业战略发展需求,探索其成功经验与不足之处,对其他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也具备较强的参考价值。
其他文献
伴随着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时代应运而生,它为顾客带来便捷购物的同时也为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缩短生产周期等方面作出贡献。移动端消费已成主流趋势,电商平台企业逐渐将市场布局由PC端向APP、小程序等移动端转移。平台企业一方面通过新人首单免费、赠送新人券等促销活动,吸引新人下载使用移动购物平台;另一方面通过拉新免单、下单立减等加强老顾客的重购意愿来打开新业务板块的
营运资金是一个企业“流动的血脉”,贯穿于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Martin Christopher认为21世纪的竞争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更多的学者开始将“供应链”引入营运资金管理领域,突破了传统的营运资金管理思想,建立起符合现代经济环境的营运资金管理新方法。面临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形势,传统的白色家电制造行业受到强烈冲击,整体发
2015年我国股市剧烈动荡,出现了多股齐跌的惨淡现象,使得投资者遭受损失,也导致因场外配资合同而引起的民商事纠纷进入到司法程序,司法裁判中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场外配资合同法律性质认定、场外配资合同效力认定以及场外配资民事责任特别是强制平仓损失的责任分配问题。事实上,这三个问题内部逻辑也是环环相扣的。而直至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才首次对场外配资合同中
长期以来,显性教育在我国高校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变迁,党和国家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对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倡显隐教育的优势互补与有机统一,强调二者的搭配与协调,用“隐”来巩固和深化“显”,促进受教育者将“知识论”转化为“方法论”,既突出学习,也突出判断,既强调知识和理论,更强调态度、见地和主张。本研究立足于怎样培养爱国人才、培养什么样的
夫妻债务问题一直是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多年来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就立法而言,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先后出台一系列认定标准,旨在不断比较夫妻中未举债方与债权人之间的权益,从而考虑如何在夫妻中一人单方举债时如何处理其二者之间的关系。司法实务中,常常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即究竟如何认识与解决在一段婚姻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的问题。因为这样的债务必将引起夫妻双方与债权人的多重利益关系,应当在未举债方与
随着2020年的到来,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已进入历史新阶段,为了巩固脱贫成果,如何从脆弱性脱贫转向可持续脱贫成为众多学者的研究方向。南疆四地州作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是新疆脱贫攻坚阶段的“硬骨头”,同时也制约着新疆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本文从农户贫困脆弱性入手,以南疆三地州实地调研数据为基础,研究南疆地区农户贫困脆弱性及影响因素,以期为南疆地区的脱贫攻坚提供建议。首先,本文通过对贫困脆弱性已有
根据人社部发布企业年金截止2019年第三季度的数据显示,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达到16951亿元,较2018年增加2181亿元,基金的快速增长可以看出企业对企业年金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强,同时也说明企业年金在整个社会保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目前部分年金企业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舞弊等内部控制问题而被处罚的现象,最终损害了职工的利益。从企业年金本质上进行分析,就可以发现其不同于常规业务,因为企业年金在运营
为防止个别债权人于债务人濒临破产时突击受偿,导致发生债权人间财产分配不公平的情形,《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有个别清偿撤销制度予以规制,并在但书规定个别清偿撤销例外,若个别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则属于撤销例外情形,不予撤销。实践当中,由于撤销例外情形规定过于简单,最高法亦以“防止引发大量诉讼”未予进一步明确,各级法院在适用撤销例外时对“受益”概念理解过于狭隘,极大限缩了撤销例外规则的适用范围
城市群是一定区域内密切联系的一组城市,这些城市在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等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目标和行动宗旨。协同发展是当今城市群发展的热门话题之一,也是未来城市群发展的方向。天山北坡城市群是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研究其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而辐射带动整个新疆的经济发展。那么,天山北坡城市群协同发展状况如何?面对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又应该从成熟城市群发展的过程中汲取和借鉴怎样的经验?这些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从要素、投资驱动逐渐转向创新驱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已然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大幅度提升,研发经费总量目前位居世界第二。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近年来,随着企业自筹研发资金和政府研发补助投入力度的不断增加,企业在我国研发经费投入中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针对研发经费的高投入如何为企业的创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