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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各国著作权法中通行的著作权限制制度,它允许作品的传播者与使用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无偿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合理使用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合理使用权。合理使用权是著作权体系为了达到推动社会科学、文化发展的目的,在赋予权利人各种权利的同时,赋予社会公众的一定程度上的使用权,合理使用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是宪法赋予公众享有的信息采集和信息获知的权利。目前,国际公约及各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权的立法规定不同,对是否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的判断标准也不同。在网络环境下,网络新技术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和权利保护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网络技术对保护作者的权利和公众的合理使用权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网络环境使得传统环境下属于合理使用的行为可能不再合理,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也较之传统环境下的判断标准更加复杂,这给合理使用权带来新的问题。 本文正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了传统环境下的合理使用权,分析了合理使用权的法律属性是著作权体系为了推动社会科学、文化的发展,而在赋予权利人各种权利的同时,赋予社会公众的一定程度上的使用权,并比较了各国关于合理使用权的立法现状。第二部分指出了网络环境给合理使用权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论述了合理使用权在网络环境下存在的必要性,并着重论述了网络新技术如远程教学、数字图书馆、只读存储器中的暂时复制、网上浏览与信息下载、网页、网站链接与合理使用权的关系。第三部分比较了网络合理使用权与网络著作权的关系,研究了二者在网络环境下的发展及存在的冲突。为更好地区分合理使用与侵权的界线,比较了国际公约及美国等国家的合理使用判断标准,并以美国合理使用判断标准即使用的目的与性质、被使用作品的性质、所使用部分的数量和实质性内容、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四个方面对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判断标准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探讨了中国现行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权的规定及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权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