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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语文献中,“平等”一词,早在东汉的时候就出现了。但是作为一个现代情境里的蕴涵特定意义的价值观念,对于中国人而言,平等是在晚清的时候伴随着中西方的激烈对撞从西方传入的。在经过了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之后,这一观念终于写进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而获得了它的法理地位。本文的上编的主旨便是要去具体地阐明这一发展过程。在本文看来,这一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而在整体上体现为与之相应的社会环境逐渐趋于宽松、言论态度渐趋激烈、题旨更加明确具体等等特点,正所谓“凡历三变,每变益进”。不过,当我们深入到晚清的历史语境里面的时候,却又发现晚清的平等观念并不完全对应于那个从西方传入的平等观念。对于这个从西方传入的“现代平等观念”的介绍和追求是晚清关于平等的主流论述,但却不是唯一的论述。晚清的平等观念还有着丰富的别样的维度。在本文看来,这种多样的维度是来自于中国本土思想的活力。本文在“下编”中选择谭嗣同的《仁学》和康有为的《大同书》中的对于平等的论述来加以分析,正是希望由这两个个案来凸现晚清平等观念的这种丰富性。在分析的过程中,本文发现,《仁学》的平等论述所具有的道德的维度和《大同书》的平等论述所具有的大同的维度,不是一般性地提供了晚清平等观念的别样的维度而止,而且还能对治和矫正现代平等观念本身所带有的某些缺陷。这样,重新梳理晚清的平等观念就不仅仅是指向晚清的,也是指向当下的。